美式民主的四大毒草


  • 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所以美国的民主制度成为很多新兴民主国家效仿的对象。

    但实际上,美式民主有很多漏洞,甚至在很多层面上都是大毒草,新兴民主国家如果学习美国,决定学一个死一个。

    ①联邦制是大毒草

    联邦制是很垃圾的政治制度。省和中央的关系不清不楚,真出大事情,省政府和中央政府相互推诿。尤其是在美国,美国在很多事情上,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都是不清不楚的。以至于联邦政府需要成立十几个职权时常重叠的执法机构,来弥补中央和地方的权力真空。

    如果中国是联邦制,北京的会计师不能去和河北工作,上海的律师不能去浙江工作,很多职业一辈子只能被栓死在一个省。

    联邦制由于各省法律不同,像中国这种大案要案异地审判也不可能了。如果州长贪污,只能在本州审理。但由于州长在当地关系复杂,完全是地头蛇的存在,审判也不可能公平公正。

    而且联邦制根本做不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如果中国是联邦制,汶川地震后,各省根本不会去救,只能让四川人自生自灭。美国这次防疫一塌糊涂,就是联邦制的结果,州和联邦互相推诿,牺牲的就是人民的性命。

    要不就是各省独立,要不就是全国统一。这恶心的就是这种联邦制,不伦不类。

    ②总统制是大毒草。

    美国是第一个使用总统制的国家。美国的总统和国会是分开选的,总统不能解散国会。所以当总统和国会不同党的时候,就会出现政府停摆。

    由于美国是总统制,而且人民直接选总统看起来很爽。所以很多新兴民主国家(尤其是拉丁美洲)都是学习的美国的总统制。但事实证明,全世界所有实行总统制的国家,除美国之外,几乎都是无政府或者独裁者。

    如下是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各位可以看一看,除美国之外,政局都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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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会制是选“how”,总统制是选“who”。议会制是选治国理念,总统制是选谁来治国。我们都知道,理念不会变,但人会变得。所以这就是总统制靠不住的原因。

    ③陪审团制度是大毒草

    陪审团制度是违反人性的。人都是自私的,普通人不是雷锋,对别人的案子不管兴趣。

    陪审制最大的硬伤,就是认为普通人有很强的社会责任心,普通人会对别人的案子尽心尽力。

    但实际上,绝大部分普通人对别人的案子毫无兴趣。人们之所以当陪审员,都是因为当陪审员是公民义务而不得不去。在谷歌上搜索一下,就能查到无数的帖子询问如何合法的拒绝当陪审员。绝大部分人当陪审员都是糊弄事,都是对付一下就行了。

    投票权和当陪审员是不一样的。选举权是权利,选举权不是义务,不去投票也没有惩罚。但是当陪审员是义务,如果拒绝当陪审员会被惩罚的。不关心政治的人可以不去投票,但是不关心案件的人也不得不去当陪审员。选举是处理和自己有关的事情。假设我是一个美国人,川普还是拜登当总统是影响我的未来的。但是陪审员处理别人的案子,别人的案子是否结果正义与我无关。

    陪审团制度更类似于一个法官忽悠12个陪审员,给法官的错误判决找12个人背黑锅。

    陪审团给出来的判决,其实也几乎不会超过法官的预期。况且陪审制导致司法效率极其低下,导致一些命案最后不得不控辩交易(Plea bargain)而草草结案,比如几年前的中国留学生章莹颖命案。

    苏格拉底就是被投票投死的,所以司法这种东西,就应该让专业的法律人来做,平民尽量不要掺和。

    ④持枪权是大毒草

    很多公知和反贼,都一直在鼓吹,持枪权可以反抗暴政,可以保卫民主。但实际上,这种说法完全就是鬼扯淡。

    美国的民主和持枪权没有任何关系,全世界有很多民主国家的人民没有持枪权,但是那些国家的民主程度绝对不输给美国。

    美国的持枪权只是在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有一个装备精良的民兵队伍对一个自由州很重要。其实宪法修正案的意思是说用民兵队伍来保障州的权利,根本就不是保障民权。

    所以枪支反抗暴政是胡说八道。如果枪支就能反抗政府的迫害,那么1970年肯特州立大学的反战学生为什么不拿枪射杀俄亥俄州州长?1930年抚恤金的老兵,为什么不拿枪射杀胡佛总统?

    反而美国的持枪权只会导致治安变得更差,枪支都是人民之间互相射,根本起不到维护民主的作用,反而给警察暴力找到了借口。

    美国黑人人权的进步,也是靠政治间的博弈谈判出来的,而不是靠黑豹党拿着枪在大街上打砸抢得来的。

    美国人之所以需要持枪,是因为美国的警察没有保护平民安全的义务,所以美国人不得不用枪支保卫自己。

    很多反贼说:平民的持枪权对政权有威吓作用,这其实是完全荒谬的。如果示威者用枪来打警察或者士兵,统治者正好有理由,动用坦克、战机去镇压,把所有示威者都杀光。

    如果八九民运发生在美国,美国总统根本不需要戒严,然后动用军队。直接派几个特务混进游行队伍,然后让那几个特务向国民警卫队和警察放两枪。然后国民警卫队和警察就可以拿着机枪向人群扫射了。未来上法庭之后,完全可以把责任推给基层的士兵,士兵们就可以说“有人向我们开枪,我们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所以我们必须开枪自卫”。这种说辞,绝对会被判无罪。

    这种事情美国政府干的多了。肯特州立大学屠杀,军队之所以开枪,理由就是听到学生那里有枪声,所以士兵为了自卫开始对学生扫射,最后杀了四个人。事后外界才知道,当时在学生堆中开枪的学生,是FBI的一个特务。

    再比如并不出名的奥兰治堡屠杀,当时是美国警察向黑人示威学生扫射。警察的理由也是从学生堆里面听到枪声,最后警察统统无罪,被警察打死的三个黑人也算白死了。

    美国现在每年有一千多人被警察打死,但杀人的警察几乎都无罪,警察的理由就是由于人人有枪,所以警察不把人打死,警察下一秒之内就可能被人打死。警察为了自保,所以开枪无罪。这其中,不知道有多少是警察的故意谋杀了。所以在美国,像中国打城管的小贩,估计早就被警察突突了。

    当然我可以理解美国为什么有持枪权。因为美国早期西进运动的时候,白人可能会被野兽或者印第安人袭击,当时又没有警察,所以只能靠枪支自卫。

    美国枪支暴力的事情无法解决,毕竟3亿支枪在民间,也不可能收回去了。

    但中国并没有这种国情,所以中国以后绝对不能开放持枪权。持枪权就是大毒草,就是潘多拉的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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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美式民主的失败和短处,即使我们未来中国民主制度最好的借鉴。我们可以从美国那里学到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