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獲批保釋:不一定要用言論自由交換 未審先囚不應是慣例 會用盡有限自由繼續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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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涉撰文呼籲巿民參與今年六四集會,七一前夕再度被捕後遭還柙,今(5日)獲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批准保釋。傍晚約6時半,鄒幸彤在雨中離開高院,形容今次保釋算是「一個好細嘅勝利」,確認未審先囚不應是慣例,保釋不一定要用言論自由交換。她又說,未來會用盡有限自由繼續抗爭,「好好準備打呢一場關乎文字獄、關乎六四記憶的法庭戰」。

    鄒幸彤涉在網上及報章撰文呼籲巿民參與今年六四集會,七一前夕再度被捕後還柙至今。她今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畢陳詞後,批准鄒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各5萬元保釋,期間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包括到澳門及內地),每周六到馬鞍山警署報到,須在報稱地址居住。

    法庭宣布批准保釋後,庭內響起一片掌聲,鄒幸彤面露微笑向旁聽席點頭。鄒由其師傅、大律師張耀良代表,庭上穿著紅白色風褸、束起馬尾,看來精神不俗,甫步入被告欄便笑著與親友揮手打招呼,擺出心心姿勢。

    至傍晚約6時半,穿著印有「Truth of Power」黑色上衣的鄒幸彤步出高院,她首先感激香港人的關心,形容今次成功保釋也算「一個好細嘅勝利」,「確認咗未審先囚唔應該係一個慣例,確認咗我哋唔需要次次係要放棄言論自由嚟換取保釋權」,希望可成為社會的小小鼓勵。

    她不認為自己可永遠逃脫牢獄,因若要在今天社會堅持民主自由,「學習坐監是必要的」。她指過去一個月的還柙也有得著,經歷囚友的困難及不公,算是為日後失去自由的生活作好準備。

    她續指,還柙期間知道社會環境快速變化,學生組織、區議員不斷被針對,她在大欖懲教所亦遇到許多同路人,希望社會同樣以堅持和熱情關注他們。

    鄒幸彤現時身負今年及去年六四集會的案件,分別將於10月及11月開審。她形容,今天獲得短暫的自由,感覺更有責任發聲,告知外界真實的香港發生何事,「所謂歌舞昇平之下的恐懼管治」是甚麼的一回事,不讓「假代議士」、「假人民代表」搶奪所有話語權。

    在未來日子,鄒希望用盡有限的自由繼續抗爭,「好好準備打呢一場關乎文字獄、關乎六四記憶的法庭戰」,「因為有罪的人是打壓言論自由、打壓歷史真相的屠夫政權,而不是所有擇善固執的人。」

    多次被拒保釋後終暫獲自由,鄒幸彤依舊有話直說,額上長年覆蓋著厚厚的齊劉海,戴著膠框眼鏡,真誠坦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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