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浩銘:出嚟生3個,希望多啲小朋友大咗之後成為好人,加入民主大隊伍一齊爭取民主


  • 【專訪】新婚燕爾一年 第四度入獄 黃浩銘:岀嚟生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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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民連前主席黃浩銘等7人,分別被控前年10.20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被判刑入獄14個月。黃浩銘是案中唯一牆外的人,他在第四度入獄前接受《獨媒》訪問,「坐完監,我就努力『做人』。我自己想生三個,太太想生兩個。」

    記者相約黃浩銘做訪問,他已搖頭苦笑說,「我結婚都未夠一年,依家又準備要坐多過一年。」阿銘去年12月新婚,親友、跨黨派和組織的朋友,濟濟一堂對他送上祝福,限聚令下仍喜氣洋洋;不消一年,席上眾人入獄的入獄,離港的離港。

    移民成為港人的重要課題,但阿銘選擇留下來,他表明希望開枝散葉,「自己唔生,人哋都會生。生唔生係個人選擇,但我希望多啲小朋友大咗之後,成為好人,加入民主大隊伍一齊爭取民主。」

    他自言「我係癲嘅」,認為兼希望每個民主家庭都至少生三個,其中一人參與抗爭,負起坐監的代價,另外兩個家庭則肩負照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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