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 荃灣】21歲大學生管有玻璃擊槌罪成 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香淑嫻:給予一次機會


  • 2019 年 11 月 12 日,有人於網上號召,發起「破曉行動」,多區出現警民衝突。一名 21 歲男大學生,被指當晚在荃灣管有一把玻璃擊槌,早前被裁定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還押至今(24 日)判刑。裁判官香淑嫻指,本案有一定嚴重性,但考慮到被告由成績十分差,至努力讀書獲大學錄取,加上名種原因和被告已還押兩星期,最終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

    香淑嫻判刑時指,本案有一定嚴重性,現場有示威活動,警方需要動員維持秩序,而且案發時正值暴力示威的高峰期。被告攜帶暴力示威者常見的物品,涉案玻璃擊槌則是有意圖被用來打破玻璃。香淑嫻明言,監禁是恰當的刑罰。

    不過,她續指,被告年輕、無案底,並從一個學業成績可算是十分差的學生,努力讀書至最終獲大學錄取,且過往亦有做義工。加上在本案中,無證據證明被告曾使用過涉案玻璃擊槌,強調只是裁定被告有機會拿來使用。香淑嫻認為,被告已還押了 14 天,相信他有深刻的反省,亦認為若繼續還押被告,將會令他失去學業,因此願意給予一次機會,最終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為過重而不適合入勞教中心,但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則建議法庭判處高時數的社會服務令。辯方稱,被告一直以來成績不太好,初中留班,高中更加退學,及後考上副學士,但被告因本案痛定思痛,有很大轉變,輾轉獲大學錄取,入讀心儀學士學科。被告的母親和僱主,都表明不會放棄被告。被告亦親撰求情信,指還押期間已有深切反省,知道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希望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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