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單親媽遇渣男出軌屢受家暴 戀上12歲男童誘性交:當他是大人


  • 日本曾發生一宗誘姦案,香川縣一名22歲單親媽聲稱受伴侶家暴、屢遇「爛桃花」,轉而戀上12歲男童,更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其後女子因涉嫌強制受害者發生不正當關係、誘導未成年賣淫及違反《色情作品禁止法》而被判刑。案件近日被日本一名漫畫家,以圖畫製作成影片重現案情,並在最後提醒大眾不能輕視兒童性罪行,重新引起外界關注。

    綜合外媒報導,事件發生在2018年,長尾里佳是位單親媽媽,育有一對子女。她自稱異性緣差,常遇渣男出軌及受家暴,轉而戀上少年,聲稱從對方身上感受到重視。她透過手機手機遊戲「荒野行動」結識當時12歲的小學男生。隨著二人在遊戲中的發展,長尾多次引誘男童與自己發生不正當關係。

    男童徹夜未歸家 家長驚覺有異
    為見男童一面,長尾在2018年下半年某一天,特意從香川縣到福岡縣,二人當日首次發生性關係。長尾後來更幫男童出旅費,讓男童跨越460公里到長尾家中約會。在2019年年初,兩人再次在長尾家中發生性關係,由於當晚男童沒有回家,家長報警揭發事件。警察在長尾的住所將她拘捕。

    手機藏不雅照
    警方翻查長尾的手機,發現內藏多張她與男童的不雅照片及影片。她曾將兩人接吻照片上載到社交媒體,又表示男童是「里佳最喜歡的老公」,並指將來要跟他結婚。警方又發現,長尾不只與一名男童發生不當關係。

    日本《刑法》規定「性行為的同意年齡」為13歲,低於13歲進行性行為,不論對方意願都被視為強姦。長尾在庭上認罪,向男童及其家人道歉,承諾向男童家人賠償150萬日圓(約10.8萬港幣),並保證今後不再聯絡他。

    法官:應謹記母親責任
    鑒於案件不存在誘拐、監禁等惡劣犯罪行為,亦考慮到兩人存在愛情,長尾里佳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法官提醒長尾育有兩名孩子,應隨時謹記母親的責任及教育孩子的道理。

    據悉長尾疑患「小兒性愛症」(戀童障礙),患者通常在16歲以上,卻對13歲以下小童產生「性趣」。日本精神科醫生片田珠美認為治療方法有限,只能靠藥物抑制性衝動。長尾的父母承諾會好好監督女兒,限制她使用社交媒體,以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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