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法官收可疑信件 聲稱流亡台灣港人「何歡喜」 疑在TG承認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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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鐘高等法院大樓及灣仔區域法院昨日(23日)收到可疑信件,警方接報到場,更一度出動爆炸品處理課(EOD)。一個名為「何歡喜 - 流亡台灣日常 6.0」的 Telegram 頻道今午疑發聲明承認責任,聲稱自己曾寄恐嚇信予四名法官,以及一些知名人士,「當中包括蛋餅強」。

    TG轉發聲稱是可疑信帖文

    Telegram 頻道「何歡喜 - 流亡台灣日常 6.0」昨晚轉發網上討論區有關法官陳仲衡及李慶年收到可疑信的帖文,隨後上載印上「HOR, FOON-HAY IS WATCHING YOU」字樣的紙,再附上袋裝內,並留言說:「65折過期牛肉係咪特別野味?」

    該頻道今午再發聲明,疑似就向法官發可疑信件承認責任。聲明指:「本人何歡喜 ,在此公開承認本人曾經寄恐嚇信與四名法官,以及一些知名人士,當中包括蛋餅強。本人為香港巿民帶來不安感萬分抱歉,本人承諾絕對不會發恐嚇信予平民。」聲明以「何歡喜」作署名,並配有一名男子的個人照。聲明亦附有「光時」口號。

    據報,金鐘高等法院大樓及灣仔區域法院昨收到可疑信件,警方接報到場,爆炸品處理課(EOD)亦曾奉命到場。消息指,可疑信件的收件人分別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陳仲衡,及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律政司昨晚發聲明嚴正讉責

    律政司昨晚曾就事件發聲明,指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是卑鄙低劣的行為,令人髮指。這些可恥行徑最近有變本加厲的跡象,特區政府不單止予以嚴正讉責,更絕不姑息這種違法亂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執法機關必定積極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

    律政司又表示,刑事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是嚴重罪行,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違法者須承擔法律後果。

    警方表示,兩宗案件合併交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會從多方面搜集證據,作出跟進調查,若有足夠證據會採取適當行動。 發言人並指,刑事恐嚇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十四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區域法院
    高等法院
    陳仲衡
    李慶年
    可疑信件
    爆炸品處理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