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15人遭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僅一人准保釋


  • 今次國安處引用「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立場新聞》6名前董事及總編輯,是繼《蘋果日報》昨日被加控相同罪名後,第二間傳媒機構被指涉嫌干犯有關罪名。自去年起,已有15名男女被起訴相同控罪,共涉4宗不同案件,包括《蘋果日報》案、《羊村》繪本案等,當中僅得一人獲准保釋外出。

    15名被告分別於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間被捕,;他們所涉控罪的案發日期,最早追溯至2019年4月,即反修例運動爆發前。

    條例只於六七暴動被引用

    上述條例於1938年引入香港,當時主要針對反英國殖民地的左派行為,包括針對「憎恨英女皇」,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敵意」等,被控傳媒機構包括《大公報》、《人民日報》、《田豐日報》等左派報章。惟自六七暴亂後至2019年間,政府未曾動用條例,故案例絕無僅有。

    六七暴動期間,聖保羅書院中七學生曾德成,在課室派傳單、掛布條反對港英「奴化教育」,批評政府不許學生愛國、以「法西斯手段」鎮壓愛國同袍。曾最終被拘捕,被裁定「放置煽動標語罪」罪成,判囚兩年。回歸後,曾德成在2007年出任民政事務局局長,2015年離任並退休。2018年,曾接受《信報》訪問時表示,控以煽動罪是殖民管治下侵犯人權的迫害,「罪名是強加於我的」。他又認為,《基本法》下有言論自由,「何來派發煽動性傳單?」

    資料顯示,暴動後期,多名左派記者與左報高層被捕,記者黃澤被控「非法集會」及「發表煽動性演說」等罪成,入獄五年;警方大舉搜查左派報館,三份左報被飭令停刊,之後有兩名高級警官罕有地向《晶報》發律師信,控告報章在五月動亂的報道失實,要求報館道歉及賠償。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9745/煽動刊物罪-49751/至今15人遭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僅一人准保釋

    而在逮捕行動發生後,流亡海外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羅冠聰也在臉書上指出,這一次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名的逮捕行動,背後法源並非《國安法》,但卻如此大陣仗出動大批警力、乃至國安公署,正是對香港新聞傳媒的恐嚇:

    「根據過往判決,即使案件並非國安法,有國家安全元素便可出動國安公署,而如此規格亦突顯今次的拘捕或許只是日後以國安法控告的前哨戰。蘋果日報高層同樣是被控此罪,可見《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已成為針對傳媒、言論自由的殺著。」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2/5995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