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女童跟媽交換秘密 驚吐「我幫爸爸吸出史萊姆」


  • 花蓮一名人妻凌晨下班回家煮泡麵,正要吃的時候被8歲女兒看見,於是分她一起吃,人妻說:「吃泡麵是我們的秘密,不能讓哥哥、爸爸知道,不然他們也吵著要吃。」不料女兒說自己也有秘密:「爸爸要我吸雞雞,吸到白白的跑出來,像『史萊姆』(黏液狀玩具)。」人妻幫女兒提告後,陳姓父親辯稱妻子為自己口交時,曾被女兒看到,意指女兒幻想胡謅,但花蓮高分院認定確有其事,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陳姓獸父5年徒刑。

    這件亂倫案發生在2020年,女童告訴法官:「我吸爸爸雞雞到有看到白白的東西」、「我再吐出來給爸爸。」

    她還童言童語說:「白白的東西很像史萊姆,就是像軟軟黏稠的玩具」,她說雖然不記得爸爸當下講什麼,但爸爸要她這麼做時,她感到不舒服,有跟爸爸說不要,爸爸還告訴她,不要跟別人說。

    女童證稱幫爸爸口交的次數「數不清」,經常是在房間,廁所只有一次而已,「爸爸說拜託啦,因為我覺得他很吵,趕快把他弄完比較好,於是趕緊照做,直到有白白的東西出現。

    對於女兒指證歷歷,陳男辯稱:「女兒曾經醒來,看見她媽媽為我口交,也可能看到我手機裡的色情影片,因為我懷疑女兒把手機弄壞,要從她的零用錢扣,她才會亂講話。」

    但法院安排陳男到憲兵隊測謊,問他:「你有沒有把生殖器放到女兒嘴巴?」陳男回答:「沒有。」但呈現不實反應,未通過測謊。

    另外,女童母親證稱那天凌晨跟女兒吃泡麵,「我說吃完泡麵不要跟哥哥、爸爸講,她回答也有秘密,但不能說,我很好奇就一直問她,她說爸爸有叫她幫忙吸雞雞」、「我聽到後很震撼,很生氣,隔天又問一次並且錄音,我報案前有請女兒想清楚,問她是真是假,她笑笑地說當然是真的」。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定陳男多次拜託8歲女兒口交,花蓮高分院維持一審見解,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陳姓獸父5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