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大家要公道少少,人同自己背景相近嘅人共情好合理啫
當年爆武肺支那人咪一樣擺撐警共匪李文亮上神檯 :golden-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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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無聲抗爭
「如水計劃」 以白票反制立法會選舉
經歷國安惡法蹂躪、選舉制度「被完善」後,立法會選舉終定於本年底(12月19日)舉行。我謹拋磚引玉,提出「如水計劃」,呼籲香港人策略投票,總動員投白票以反制不義的選舉制度。
在選舉中策略投票,香港人必不會陌生。2016的「雷動計劃」,目的是要讓民主派/非建制派在立法會選舉中過半,奪回議會主導權;2017年提出的「風雲計劃」,就是要在區議會選舉寸土必爭,以影響特首選舉;2020年的「民主派35+」, 也是為了立法會議席過半,逼使政府回應反送中「五大訴求」。以往的策略投票,都是在香港議會半民主的舊體制內,力求突破,爭取主導。相反,我現在提出的「如水計劃」,目的是反制威權專政下的新議會體制,衝擊所謂「完善選舉制度」,展現人民對暴政的堅決反抗。
在立法會選舉投白票,如何能抗衡暴政?
隨著國安法生效,政權瘋狂打壓民間社會下,香港人不許遊行、集會;不許結社、經營組織;不許辦傳媒、不許做文化藝術,不許打官司...否則會被國安盯上,面對牢獄之災。要與暴政對抗,個人須付出的代價極高。過去兩年,我收到香港人最多的疑問正是:我們還能做什麼?我的答案依舊是:做力所能及的反抗。
我認為,動員在選舉中投白票是香港人力所能及、切實可行的反抗。面對現實,香港人在暴政管治下,要做出有實質影響力的政治動員,選項非常有限。而去投票是我們僅有、暫仍未被消滅的基本權利。實行策略投票,不以「誰當選」或「多少議席」為目標,而是以官方的白票票數去表達我們對暴政的反抗、對自由的渴求,就是我們當下可切實做到的最大政治動員,是香港人力所能及的集體無聲抗爭。儘管我們無法取得議席,但卻能撼動暴政已設下的政治劇本,儘管卑微,卻是巨大的政治能量。
若論策略投票的時機,以「國安法」及「愛國者治港」的勢頭,政權日後可能終極取消選舉制度,以協商代替選舉,屆時市民的「投票權利」終變成歷史。到時候,什麼策略投票,大可不談了。當下的「如水計劃」 白票運動,大有可能是歷史上最後一次策略投票。
在香港,即使在《國安法》或選舉法例中,投白票本身並不違法(公開煽惑投白票才算違法),即在現有法例下,市民有權因任何理由而合法地投白票,不受法律追究。「如水計劃」 既然是香港人總動員的白票運動,則要有清晰的運動目標及期望達到的效果。第一目標,就是要讓2021年立法會選舉成為香港史上白票(包括所有廢票、無效票)數字最高的一次立法機關選舉。第二目標,就是要在地區直選中,讓整體白票(包括所有廢票、無效票)票數高於整體當選人的票數。
若達到以上兩個目標,白票票數必然是震撼地高,就能達到白票運動的期望效果。首先,動員所得的白票數字須寫入官方的紀錄,是香港人於後國安法時代的民意確據,是民心背向的歷史見證,政權難以操控或否認。再者,超高的白票票數,甚至比當選的「代議士」票數更高,便能在所謂「完善選舉制度下」,徹底摧毀新議會背後所謂的「民意認受性」,也讓國際社會也有充分理據及切入點,譴責港共踐踏香港的自由,及考慮對港共政權、對中國實施更強的制裁及反制措施。
若「如水計劃」 取得成功,將對香港的抗爭運動帶來莫大的鼓勵,因為香港人將重新確認,我們在夾縫中仍有抗爭空間,在困難的集體行動中仍能團結彰顯抗爭意志。甚或,高白票票數可讓政權陷入氣急敗壞之中,例如日後訂立投票實名制、刑事禁止投白/廢票、甚至取消公布總投票人數及有效票數等瘋狂措施,加速政權的自我攬炒。
以下分析「如水計劃」 的可行性。要達到高超的白票數字,以實現上文提出的兩大目標,難度高嗎?非也。以最近一次選舉為例,即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當年的總投票人數達2,943,842人,所有候選人所得總有效票數為2,931,745票,可推算出白票、廢票等無效選票是12,097張,即0.42%。再看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數字:總投票人數2,202,283人,總有效選票2,168,411票,推算出白票、廢票等無效選票是33,872張,即1.54%。番查1998年以來的歷屆立法會選舉廢票率,廢票率範圍由最低0.57% (2008年) 到最高的1.54%(2016年),即歷年來每屆投廢票的人數由8,750人到33,872人不等。以最簡單的假設以說明,若「如水計劃」能動員最少四、五萬人於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包括廢票及所有無效票),則該次選舉很大機會已經是歷來立法會選舉中最多廢票的一次,如此就實踐了「如水計劃」 的第一目標。
當然,我們不會只滿足於實踐第一目標。「如水計劃」最大的威力,是在地區直選中,讓白票票數高於當選人的票數。要做到這效果,「如水計劃」號召所有支持民主派/非建制派的市民,在2021立法會選舉中全投白票,則白票票數便有機會高於當選人的票數,實踐「如水計劃」 的第二目標。參考歷屆立法會選舉的「民主vs建制」得票,除了2018年兩次低投票率下之補選外,兩陣於大選中大致維持粗略的「六四比定律」,即民主派/非建制派整體於立法會選舉直選中取得近六成選票,而建制派取得近四成選票的「定律」。以最近兩次大選為例,2012年立法會選舉,「民主vs建制」得票分別為1,018,552票(56.24%)vs772,487票(42.6%),而2016年立法會選舉則為1,193,061票(55.02%)vs 871,016(40.17%),可見民主派在地區直選中一直穩佔民意的多數,故在「如水計劃」中,將民主派/非建制派選票轉化成白票,並超過建制派總得票,理論上是可行的。當然,這種轉化還要看民主派支持者對「如水計劃」有多大的認同,及在政治無力感下有少決心反抗到底。
以下是「如水計劃」的實際操作安排。既然是「如水,be water」,計劃自然有別於以前的策略投票。「如水計劃」無大台領導,不需高調的記者會,不需由任何組織統籌,靠香港人「自動波」實踐—投票日如常進入票站,如常領取選票進入投票隔內(讓工作人員不察悉你有否蓋印投票),但不於任何選項上蓋印,然後將空白選票對摺放入票箱。
我預計「如水計劃」的實施會經歷三個階段:訊息傳播、型態轉化、外力槓杆。首階段是「如水計劃」理念本身的訊息傳播,讓公眾消化白票運動背後的政治論述及動員方式。這種傳播可依賴各社交媒體平台進行,但傳播要做到中立、不表態,甚至策略地表態反對「如水計劃」,以免被政權指控「煽惑」而被法律追究(例如純粹轉載,不予評論)。簡單而言,要在避開法律風險的同時,做到廣泛傳播「如水計劃」的效果。
當「如水計劃」一開始廣泛傳播,必觸動港共神經,可預計政權會「雷厲執法」加以堵截,或宣布任何轉載均屬違法,甚至開始要求社交媒體刪post。這時候,計劃應進入第二階段:型態轉化—不直接轉載「如水計劃」的內容,改為轉載其他讓人意會計劃的個人page或個別網站,甚至轉為純鼓勵公眾「策略投票」,或發出「香港人,投票」的訊息,又或換上一張白色選票的頭像等,務求做到「如水計劃」在公眾心中,不言而喻。香港的選舉法例訂明,「煽惑」的行為必須是公開進行,才算違法,故當任何轉載都變得高風險時,公眾大可選擇私下短訊傳播,甚至口傳。「如水計劃」精髓不在於亮麗的宣傳,而是切實做到大量市民投白票的實質效果。
取決於公眾參與程度及政權執法的力度,「如水計劃」應會自然進入第三階段:外力槓桿。在這階段,政權的執法、威嚇應已達極致,甚至出現對市民的搜捕、社交媒體大量被刪post,本地媒體報道亦被禁止。如此極端時,暴政本身已經幫忙做了最大的宣傳,而外資的社交媒體平台亦將受巨大壓力,吸引海外傳媒廣泛報導。這時候,相信公眾不再需要做什麼,「如水計劃」會自然地深入民心。
有人會問,為何勞師動眾,甚至冒法律風險去搞白票運動,而不直接呼籲市民杯葛選舉?第一,「呼籲杯葛選舉」與「呼籲白票運動」,法律風險是同等的。第二,積極參與、無聲抗爭,相比消極抵制,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市民杯葛不去投票,做法當然簡單,但當中有多少人認為自己是投入於一場政治抗爭之中?抵制不投票的做法,容易讓公眾落入一種「比你玩曬」的晦氣情緒,這種「放棄情緒」無助於抗爭運動的長遠發展,反而是暴政預設的政治劇本,是政權最想看到的終局。
在技術層面,杯葛選舉只能造成低投票率,政權(甚至國際社會)很容易扭曲解讀為「國安法下社會安穩」、「市民不再政治掛帥」而不出來投票,而政權亦必全力催谷建制派支持者投票,投票率可否低至震撼程度,是個疑問。相反,「如水計劃」白票運動有實質白票數字作憑據,亦能較輕易創造白票的歷史新高,甚或白票高於當選人得票,客觀上是更有力的民意反映,及更容易獲得國際社會支持。
有觀點亦認為,呼籲群眾去積極投票,會賦予選舉不正當的認受性。但我反認為,當前香港在水深火熱中,在道德高地上的學術討論並非關鍵或重點。我認為香港人應採取務實的做法,所有可能有效反制政權的做法,我們都應該放膽一試。
「如水計劃」之所以叫「如水」,就是反送中抗爭運動,be water的延續。民意如水,衝散暴政對我們的壓迫;抗爭如水,我們謀略進退有時;選票如水,轉化力量反制暴政。「如水計劃」要成功,必須做到全民總動員的參與,創造高投票率(起碼不低於以往的大選)。在不能很公開在網上、街頭、傳媒宣傳時,我們就私下傳播,讓理念存在心中,以行動作無聲抗爭。我希望,香港人可重拾2019年區議會選舉時,以選票對抗暴政的決心,在投票日早上排隊投票,展示我們團結的力量。讓我們不放棄、不犬儒、不批評同路人、不被統戰離間,心懷希望,繼續上路。在此拋磚引玉,開放討論,無論認同或實踐與否,歡迎廣傳轉載。
#未嘗試過都不會認輸
#香港人如水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