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宪法的资格是基督徒法律工作者


  • 【修宪法的资格是基督徒法律工作者】
    基督徒律师要传播神的法度,我不是律师,但我数了下《圣经》中有近百个条例。神的儿女不能承认撒但的敌基督宪法。

    未来中国的宪法及法律要由基督徒根据神的法度律例来重修宪法与法律!不信耶稣的外邦人不能参与!修宪法律人的底线必须是基督徒,无神论、拜偶像、拜权力、拜金钱的人没资格参与修宪、修法。

    未来的中国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警官必须是基督徒,读完多遍《圣经》,要被《圣经》充满、圣灵充满、圣国使命和责任充满的神的选民才能够上岗。

    《圣经》经文依据:
    因为,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
    耶和华是给我们设律法的;
    耶和华是我们的王;
    他必拯救我们。
    (以赛亚书 33:22)

    你总要立耶和华-你神所拣选的人为王。必从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为王。(申命记 17:15)

    不可杀人。
    不可奸淫。
    不可偷盗。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也不可贪图人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申命记 5:17-21)

    诗篇119篇都是大卫称赞耶和华神的律法的,有很多名言:
    行为完全、遵行耶和华律法的,
    这人便为有福!
    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寻求他的,
    这人便为有福!

    我用嘴唇传扬你口中的一切典章。
    我喜悦你的法度,
    如同喜悦一切的财物。

    求你开我的眼睛,
    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求你使我离开奸诈的道,
    开恩将你的律法赐给我!

    我持守你的法度;
    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叫我羞愧!

    求你使我的心趋向你的法度,
    不趋向非义之财。

    我羡慕你的训词;
    求你使我在你的公义上生活!

    求你叫真理的话总不离开我口,
    因我仰望你的典章。
    我要常守你的律法,
    直到永永远远。

    我思想我所行的道,
    就转步归向你的法度。

    恶人的绳索缠绕我,
    我却没有忘记你的律法。
    我因你公义的典章,
    半夜必起来称谢你。

    你口中的训言(或译:律法)与我有益,
    胜于千万的金银。

    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
    终日不住地思想。
    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里,
    使我比仇敌有智慧。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
    是我路上的光。
    你公义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
    我必按誓而行。

    我以你的法度为永远的产业,
    因这是我心中所喜爱的。
    我的心专向你的律例,
    永远遵行,一直到底。
    心怀二意的人为我所恨;
    但你的律法为我所爱。
    你是我藏身之处,又是我的盾牌;
    我甚仰望你的话语。

    凡地上的恶人,你除掉他,好像除掉渣滓;
    因此我爱你的法度。

    我是你的仆人,求你赐我悟性,
    使我得知你的法度。
    这是耶和华降罚的时候,
    因人废了你的律法。
    所以,我爱你的命令胜于金子,
    更胜于精金。

    你的法度奇妙,
    所以我一心谨守。

    我的眼泪下流成河,
    因为他们不守你的律法。
    耶和华啊,你是公义的;
    你的判语也是正直的!
    你所命定的法度是凭公义和至诚。

    你的话极其精炼,
    所以你的仆人喜爱。

    你的公义永远长存;
    你的律法尽都真实。

    耶和华啊,我一心呼吁你;
    求你应允我,我必谨守你的律例!
    我向你呼吁,求你救我!
    我要遵守你的法度。

    求你看顾我的苦难,搭救我,
    因我不忘记你的律法。

    逼迫我的,抵挡我的,很多,
    我却没有偏离你的法度。

    你话的总纲是真实;
    你一切公义的典章是永远长存。

    谎话是我所恨恶所憎嫌的;
    惟你的律法是我所爱的。
    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
    爱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
    什么都不能使他们绊脚。
    耶和华啊,我仰望了你的救恩,
    遵行了你的命令。
    我心里守了你的法度;
    这法度我甚喜爱。
    我遵守了你的训词和法度,
    因我一切所行的都在你面前。

    愿我的恳求达到你面前,
    照你的话搭救我。
    愿我的嘴发出赞美的话,
    因为你将律例教训我。
    愿我的舌头歌唱你的话,
    因你一切的命令尽都公义。

    耶和华啊,我切慕你的救恩!
    你的律法也是我所喜爱的。
    愿我的性命存活,得以赞美你!
    愿你的典章帮助我!
    (诗篇 119:1-2,13-14,18,29,31,36,40,43-44,59,61-62,72,97-98,105-106,111-114,119,125-127,129,136-138,140,142,145-146,153,157,160,163-168,170-172,174-175)
    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马太福音 22:35-40)

    祷告:
    求主兴起中国基督徒法律工作者,兴起中国基督徒司法工作者,兴起基督徒大法官、检察官、警官,兴起一大批基督徒爱神的法度的年轻人,奉耶稣基督得胜的圣名祈求,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