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性侵胞妹非法肛交罪成 判監27個月


  • 03月03日(四) 12:17

    於速遞公司工作的23歲男子,被控在2019至2020年間,於住所強姦比他小7歲半的五妹,及與她肛交。案件於今年1月經過多日審訊後,高院陪審團最終裁定被告一項非法肛交罪罪成,高院法官李運騰今(3日)判處被告監禁27個月。法官指被告早於約10年前已被指曾非禮兩名胞妹需入住院舍,不論被告曾否做過亦應知涉性侵犯行為的嚴重性,但他就是次案件至今仍毫無悔意,故最終決定判被告入獄。

    代號TCK的被告與事主X的父母育有6名子女,被告排行第二,是唯一兒子,X則排行第5。被告原被控一項強姦、一項交替性的亂倫罪,及兩項與未滿21歲女子肛交罪,控罪指他在2019年某日於其東涌的家中強姦X,交替的亂倫罪則指被告於同日與其親妹X性交。另外兩項控罪則指被告分別於2019年某日及2020年10月30日在家中及單位外的梯間與X非法肛交。陪審團最終裁定,僅2020年10月30日在後樓梯發生的非法肛交罪成。

    據案情指,社署在X出生前,已發現他們的父母疏忽照顧子女。當X出生後,曾被安排到寄養家庭照顧,案發期間則居於兒童之家,間中才回家度假。X有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等問題,認知能力亦低於平均水準,至於被告亦有注意力缺乏過動異常症(又稱過度活躍症)等,2015年曾因店舖盜竊及非禮院舍職員被判入更生中心,翌年又因盜竊罪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引述被告的相關報告,專家指被告欠缺監管及指導,青少年時期較反叛。專家又指被告至今仍堅持清白並指摘X說謊,其重犯機會高;X的報告則指她父母對她較冷淡,關注亦較少且少有聯絡。案發後父母亦指摘X說謊且為家人帶來麻煩,並表明打算放棄X的監護權。專家又指X於事發後出現無力感且感創傷及焦慮,得不到家人諒解,情緒低落並有自殘行為,認為X需接受心理輔導。

    法官指考慮到被告的智力水平,有可能不知道X不同意性交,但是X與他是兄妹關係,案發時只有14歲,被告又沒有使用避孕套,增加X患性病風險,加上X的心理創傷,故需判處即時監禁。另外考慮到被告非初犯且毫無悔意,而被告胞姐雖寫求情信指被告曾做義工且照顧小動物等,但與專家於心理報告對他的描述相距甚遠,法官最終決定判處被告監禁2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