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應當好好為這個住址寫下些什麼,就像我深深記住我在倫敦和蘭開斯特的住所一樣!又何況,這是我兩千年離開台灣之後,直到現在為止將近四年半的時間中,住得最久的一個地址。雪隼七號,兩千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一直到兩千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約莫一年半的時間,我住在這個以一種鳥類為名的街上。離火車站很近,離市中心也很近。算是在這個荷蘭偏遠小城之中,我心目之中的理想住宅。所以當初在這間房子空出來的時候,我向公司提出要求,我要搬到這兒來。因為我不開車,所以這裡對我來說比較方便。也的確,走路五分鐘就可以到達的火車站變成我在週末要遠離工作的城是最方便的地方。起先的一年,我和其他同事一起分享這間房子,但是約莫今年五月之後,因為公司一部分的營業活動已經轉往捷克,所以相關的派駐人員也就跟著回台灣或是轉進捷克。我開始獨居的生活。

    其實我是比較喜歡獨自一個人居住的。不用去拘泥於一些日常生活應對,儘管我其實也鮮少在非上班時刻跟同事有太多往來。但是同住一個屋簷下的時候,你不得不考量到別人。有些是生活上極其細微的瑣碎事情,一些生活上的習慣。但是就是這些極其瑣碎的事情會引起很多生活上的衝突。譬如說廚房洗碗槽裡的碗筷、浴室裡洗臉台的牙膏殘留物、淋浴間排水孔未清理的落髮…一個人比較沒有這種困擾,自己造業得要自己承擔。

    而且在倫敦和蘭開斯特之後,其實我的生活習慣早就已經跟台灣相差很遠了。(雖然我在台灣的時候就已經常被我媽媽視為擁有著怪異的生活習慣。)所以後來這六個月的時間反而我過得非常自在。而且完全不會有那種獨居的寂寞感。

    不過,因為派駐的人員愈來愈少,公司希望減少在房舍上的支出,所以希望我搬到另外一間房子去。站在我也是當地管理階層的一份子的角度來看,其實這也是必然的結果。雖然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掙扎和煩惱過,畢竟,過慣一個人的生活,要再跟別人分享一個屋簷還是有些不自在。但是,我還是很高興最後我還是發揮了合群的美德(雖然從小到大,我就群育成績最差!),決定搬家。

    另外一個原因,實在我也不需要一個人佔據一棟兩層樓上下加起來最少有六十坪,前後還有草坪的房子。光夏天除草,就會讓我埋怨上半天。而且接下來的房間又比這裡的房間還要大一些,而且還有個人的衛浴,雖然交通較不方便,但是那是我在搬到雪隼之前也住了一年的地方,所以其實沒有什麼好埋怨的。

    再見了,雪隼。Sneeuwuil 7, 7827GG Emmen。Sneeuwuil,英文是Snow Owl。


  • 請重讀生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