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大學拒跨性別學生入住女宿 質問「你是男的還女的」


  • 跨性別學生爭取入住長庚女生宿舍未果

    長庚大學2017年發生一起性平案,跨性別女學生小雯遭拒絕入住學校宿舍,該校總教官、學務長更質問該生「你告訴我你是男的還是女的?」,身心受創休學至今。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啟動調查,指長庚大學未妥適考量學生性別認同住宿需求、欠缺多元性別與性平意識,侵害了學生人格權及受教權,顯有疏責,教育部應督促該校重啟本案性平調查,落實推動大專校院性別友善或性別包容宿舍,保障跨性別學生平等、不受歧視的權利。

    監察院今(2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該跨性別學生曾赴北榮取得「性別認同障礙症」的醫療證明,並在2017年7月入學前,多次主動以電子郵件向該校學務處住宿組詢問跨性別學生入住住宿一事,並提供診斷證明,盼能依性別認同入住女生宿舍,但校方開學後仍將該學生分配於男生宿舍,專業醫療評估意見也未被校方參採。

    監察院指出,該生在與教官、學務長、住宿組長討論時,遭質問「你告訴我你是男的還是女的?」其中兩位老師還自稱基督徒,只相信真理,「上帝造人只有造男跟造女,沒有造第三性別」。因校方仍未能替該生安排宿舍,該生經過友人協助輾轉投宿於社團辦公室、他校宿舍及在外租屋,致其身心受創,最後於2018年3月後申請休學至今。

    監察院指出,2021年6月,桃園地方法院簡易民事判決甲師、乙師言論嚴重侵害該生人格權,並各判賠12萬及8萬元;教育部後續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2條第3項之規定,督促該校性平會就本案尚未查證、未改善事項及新事證重新調查,維護該生受教權。

    教育部曾為本案跨性別學生使用校園空間議題,於2018年到2019年間委託教授畢恆達進行「大專校院維護跨性別學生之空間使用權益相關作法參考指引」研究,參酌各國大學校園建置「性別友善宿舍」經驗,不過相關研究完成迄今已逾2年餘,卻仍未見教育部具體積極推動作為,教育部應提供各校相關指引之諮詢機制,盡早落實推動大專校院多元性別宿舍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