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移民 殺錯良民 消費券覆核潮爆激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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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階段5,000元消費券將於8月7日發放,惟政府更新了申領資格門檻,永久離港或有意圖永久離港人士不再符合領取資格,並以強積金戶口作準,結果有24萬人曾作「永久離開香港」宣誓聲明提取強積金或公積金的人士無份,激起民憤,怒斥當局粗疏執行,兼殺錯良民。

    連日來都有大批市民到消費券臨時服務中心提出覆核申請,其中位於旺角始創中心和石門新都廣場的辦事處便大排長龍。潘小姐質疑強積金無用,想盡快將錢提出,6年前和同事一起用永久離港為由取回強積金。惟多年來一直在港生活,而今被指已離港,沒有消費券領取資格感無奈。

    前來補交資料的黃先生也稱,在收到短訊通知無份後已來過兩次,惟當局沒清楚列明須提交的資料,故又要來排隊補交。他曾於2019年取回強積金離港做生意,但不久生意失敗返港,兩年間持續在港居住、工作及交強積金,對被指已離開香港故不獲消費券領取資格感憤怒。他認為當局審查不清晰,應先向入境處了解他們在港紀錄再下判斷,直言「Waste of time!(浪費時間)」。

    涂女士於03年沙士期間因周轉不靈,惟有提取強積金,紓緩財政壓力:「都係用番自己錢嚟幫自己,但只可以用永久離港呢個理由」,深感無奈,實際上從未打算離開香港。她認為今次措施十分麻煩,質疑政府為何不直接取消移民年期較長人士的身份證。

    陳女士約10年前曾到內地做生意,故取回強積金,惟不久便回港生活。她是家庭主婦,無工作證明,只可以覆診紀錄作證,怒斥政府做法擾民,一刀切取消所有曾取回強積金人士的資格。吳女士曾計劃到內地生活,故取回強積金,惟其後計劃取消。她指身邊不少朋友因財困而被迫提取強積金應急,直斥政府應該改變強積金制度,讓市民可以取回自己的錢。

    議員:一刀切做法不合理

    西貢區議員張美雄近日亦收到10多宗求助,有街坊15年前曾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之後回流香港,一直在港工作及生活,每年亦有報稅,但仍收到短訊通知指不合資格。他批評政府做法影響市民,不少人已回流香港,在港生活多年,為香港貢獻,亦有交稅,一刀切的做法不合理。

    議員鄧家彪稱,工會最近收到求助,工友10多年前因家庭團聚及發展事業而宣誓離港,近年回流後發現不能領取消費券。他認為計劃原意是促進港人留港消費,刺激本地經濟,故近期離港市民無法領取亦屬合理;相反若曾短暫離港的市民,回流後在港有既定工作或收入證明,亦不能領取,是與計劃背道而馳。他建議政府及早清楚列明取消資格細則,避免「殺錯良民」。

    接獲4000宗覆核申請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曾經作出永久離港聲明而提早領取強積金的市民,若已回流香港或最終無離港,申請消費券被拒後可以提出覆核申述。市民如果仍然留港必定會有生活痕迹,例如以租單、信用卡紀錄及公院求診證明等作為輔助證明。

    當局向積金局核對資料後,約有24萬人曾經作出「永久離開香港」宣誓聲明,正陸續向他們發出短訊,截至本周三(13日)接獲4,000宗覆核申請。當局開設8個服務中心,供有需要的市民求助,或透過電郵或郵遞提交申述。當局明白受影響市民會覺得麻煩,會以合理及寬鬆處理,盡量6周內以電郵或郵遞方式通知申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