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大家要公道少少,人同自己背景相近嘅人共情好合理啫
當年爆武肺支那人咪一樣擺撐警共匪李文亮上神檯 :golden-agree:
更新:2022-08-09 23:18
婦產科名醫黃嘉謀涉嫌於2010年為一名20多歲女子進行隆胸手術,懷疑注射過量麻醉藥,導致該名女子全身抽搐,並陷入昏迷,送院12日後不治,死因庭終裁定女子死於不幸。
相隔12年後,醫務委員會今日(9日)再就事件召開紀律聆訊,指控黃嘉謀六項專業失德,他因事未有出席。醫委會最後裁定除牌5個月,沒有緩刑,不過黃早在2020年退休,除牌未有影響。
案情指,死者梁君於2010年4月17日向被告黃嘉謀咨詢做隆胸手術的相關手項。當時黃為其檢查病史、藥物敏感資料,亦有為其量血壓。4月30日黃當時在三名護士協助下,在其診所為死者進行植入水袋隆胸手術,
當日下午3:20——黃嘉謀先為死者注射含Xylocaine的麻醉劑及Pethidine止痛藥,之後開刀割開死者乳房,惟因死者仍感痛楚,黃再為其注射麻醉藥及止痛藥。
3:30——死者開始反應遲緩,及後全身抽搐,後來陷入昏迷。
3:40——黃嘉謀向附近其他醫生求助。
3:45——黃嘉謀妻召救護車。首輛救護車到場後,由於死者當時血含氧量偏低,須待另一輛救護車送來儀器。
5:05——梁君被送院搶救。
梁君在5月11日死亡。
控方證人專家指,被告為死者有過量注射藥物,且注射速度過快,注射間隔時間短。加上協助被告共同進行手術的三名護士並無持有專業資格及無適當訓練。
另外,控方引述被告證詞:「(死者)唔想件事(隆胸)喺其他人知道,咁所以我哋冇話完全唔接受佢一句理由咁解。」直指被告強調死者主張在較為私隱空間而非醫院接受手術,惟被告「Didn’t further explain pros and cons of clinic or hospital settings」(沒有進一步解說在診所或醫院場所的好與壞),控方認為被告應解釋清楚兩個場所做手術的分別,再供死者選擇。
控方又指,診所的手術室僅有「6 feet X 9 feet」(6英呎乘9英呎),而手術床的大小為「6 feet X 2 feet」(6英呎乘2英呎),空間非常窄小;手術室不僅欠缺手術所需儀器,房內亦無設時鐘,被告亦無帶手錶,時間僅憑個人推斷。
辯方求情指,被告深感悔意,明白自己應確保病人安全,故希望為事故致上最誠摯的歉意。被告自從在2010年發生以上醫療事故後,已暫停再為其他病人進行整容手術,而且事故發生後逾10年,至2020年被告退休,被告亦未有再被投訴及造成其他醫療事故;此外,本港面臨口罩荒的時候,被告捐贈三萬個口罩予市民。
醫委會聆訊小組商議後決定,最後裁定黃嘉謀除牌5個月,不設緩刑。
紀錄顯示,黃嘉謀曾於2008年在無適當理據下為女病人進行子宮擴刮手術,造成病人術後陰道嚴重出血近兩個月。醫委會最後裁定黃除牌四個月,緩刑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