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英揚武堂案 格鬥教練改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轉介至區域法院審訊


  • 2022-09-05 17:19

    尖沙嘴一間武館的格鬥教練,涉嫌在網上鼓吹練武對抗政府,他及其女助理另疑管有開山刀等武器,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無牌管有槍械等共5罪。控方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出修訂控罪,包括將具煽助意圖的作為罪修訂為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增加被告所管有的攻擊性武器。《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9月22日轉介至區域法院進行中文審訊,期間兩名被告需還押懲教署看管。

    控方表示出於證據上的考慮,將首被告的第一項控罪,從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助意圖的作為罪修訂為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20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及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他另被控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於2022年3月20日,在大圍金獅花園二期金寧閣一單位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亦修訂為3把劍、3把開山刀、1把斧頭、21支箭、40支短箭,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無牌管有槍械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無牌管有兩支弩。

    次被告被控於2022年3月20日在馬鞍山新港城3期N座一單位內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管有物品修訂為3把開山刀、1把斧頭、41支箭、80支短箭、多個箭頭;及無牌管有槍械罪,指她同日同地無牌管有5支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