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教師為13歲男生口交 多次學校及車上非禮 認罪候判


  • 已婚中學男教師,涉與一名13歲男生在學校的科技室內,把男生褲脫下,並為男生口交及手淫,之後二人再多次在校內或私家車內作同樣行為。男生的姊姊後發現男生與該教師的親密訊息揭發。男教師今(1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其中7罪。法官把案押後至12月14日判刑,以待為被告索取背景、精神科及心理醫生報告,並為男童索取創傷報告。

    被告彭皓峯(47歲),原被控8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他只承認其中7罪,餘下一罪則獲准存檔法庭。控罪指他於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11月22日,分別在某學校的設計與科技工場、學校化粧間及私家車上,向男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男童姊發現可疑對話揭發

    案情指,男童X的姊姊於2020年11月,發現X與被告在WhatsApp 的對話內容與性話題和性器官有關,將事件告訴和X同校就讀的妹妹,數日後向 X的學校報告事件及報警處理。

    被告在設計室內為X口交

    X其後在錄影會面透露,他讀中一時某日放學後,他與被告在學校設計與科技室內。被告叫 X坐在凳上,被告在X前方跪下,並拉開X的褲鏈及褪下內褲,隨後幫X手淫及口交。約30分鐘後,X在被告口內射精。X稱最初出於好奇,同意與被告人進行上述行為,事後有向被告表達憂慮,被告則答應若X不喜歡,便不會再與X進行上述行為。

    曾把車泊在停車場並在車上互相口交

    X續指,被告之後在某個周六駕車載X到學校,兩人隨後化粧間內互相擁抱及接吻,並互相為對方手淫及口交,直互相在對方口內射精;另於2020年11月22日,被告及X看電影後,被告駕車到科學園停車場,並逗留約1小時,期間二人在車內擁抱及接吻,並有口交及手淫。

    被捕後自爆多數宗事件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透露另外多宗同類事件,包括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間,在科學園停車場、大埔停車場,及學校設計與科技室內,共4次與X手淫及口交。警方事後在X的手機內發現X與被告之間的可疑對話,顯示兩人關係親密,非上學日也會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