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偽造調查結果判囚半年 准保釋等候上訴 官斥明顯有計畫犯案


  • 2023-01-13 15:29

    男警涉於2018年至2019年期間偽造調查結果,在調查案件時訛稱證人不提供口供,引致延誤及終止調查。他否認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曾宗堯今日(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毫無悔意,明顯有計畫犯案,而且本案影響其他潛在案件,打擊警方威信,最終判監6個月。在判刑後,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裁判官批准。

    辯方大律師求情指,被告的背景報告內容正面,而案情中所指盜竊案,被告並非完全不作跟進。同時,本案沒有證據指被告於當中收受任何利益。現時被告失去工作及長俸,經濟受嚴重打擊,希望法庭予以輕判。

    現年50歲被告温志煒,早前已停職,控罪指他身為警務人員,無合理辯解或理由,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作出蓄意及可構成罪行的不當行為,即於2019年3月26日至6月4日期間,虛假地在案件編號TS RN 18023685 的警察檔案的調查報告,以及M.12和M.14的紀錄中,表示陳詩媚曾通知警方,她不會就一宗指稱的店鋪盜竊案向警方提供口供,而導致該案的調查延誤及警方的調查終止。

    控方案情指,被告自2019年3月26日起負責調查一宗盜竊案,及後在調查報告中,指有關私家車登記車主陳詩媚拒絕提供口供,被告又將一電郵夾附在調查報告內。控方指稱該電郵由被告杜撰,被告亦有出庭自辯。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最終裁定涉案電郵是由被告所杜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