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大家要公道少少,人同自己背景相近嘅人共情好合理啫
當年爆武肺支那人咪一樣擺撐警共匪李文亮上神檯 :golden-agree:
舊時封建社會,誰大誰惡誰正確,官老爺「大曬」,蟻民噤若寒蟬。今日已是現代化法治社會,自當不彈此調久矣,惟事與願違。有鑑於警方近期執法頻頻失威,《東網視頻》本著為民喉舌、如實評論的精神,發揮第四權天職,透過輕鬆幽默手法探討警方執法能力問題,無非恨鐵不成鋼。詎料警方老羞成怒,大發官威,竟發信向《東網》施壓,又是「極度遺憾」,又是「強烈不滿」,客觀效果就是要傳媒噤聲,只准報喜不准報憂,拒絕接受監督。難怪事件曝光,全城嘩然!
弱不禁風 執法堪憂
警方執法能力備受詬病,並非無的放矢,而是市民心頭之憂。君不見,大年初三兩名警員在坪洲處理噪音投訴,竟被兩名菲律賓醉漢襲擊,其中一名菲漢更出手叉頸把警員推落樓梯,警員即使施放胡椒噴劑亦無力招架,慌亂下連轟3槍始拘二人。緊接著,尖沙咀一輛掛假牌的毒品快餐車,上週六遇警方截查時危駕狂飆失事撞欄,手無寸鐵的司機竟「戰勝」有裝備的警員,成功逃之夭夭,交通警員則腳部受傷,為5日內第二宗警員受襲事件。
警方作為執法隊伍,肩負維護社會治安重任,要是連堂堂男子漢也弱不禁風,自己也保護不了,市民還可以將身家性命財產交託給他們嗎?《東網視頻》事後發布一段題為「男子漢無搏雞力 治安壞市民心驚」的短片,就警方過去多宗案件的表現作出評論,包括上述兩宗廣為市民談論的案件,不過是以事論事,有根有據,發揮傳媒監察天職,由回歸前到回歸後皆然。冀警方知恥近乎勇,加強訓練,這才是社會之福。
詎料在號稱享有新聞自由的香港特區,原來警方這支執法隊伍是碰不得的、罵不得的、責不得的。警方前日致函《東網》,指影片內容以嘲笑態度對警員作出偏頗批評,對此表示極度遺憾及強烈不滿,同時將信件副本抄送政府新聞處、香港報業評議會、香港報業公會,擺出絕不善罷甘休的姿態。
施壓東方 企圖滅聲
其用意非常明顯,一是要施壓《東網》,要《東網》不敢再評論警隊;二是將事情鬧大,先下手為強,用多個「會」、「處」的名義打壓《東網》,將《東網》塑造成「大逆不道」。總的來說,警方是權威,權威不容批評,哪管批評本意孰好孰壞,哪管權威本身有沒有做錯,一句「誰大誰惡誰正確」足以概括一切。
是的,傳媒雖雲是「第四權」,但對比手執所有刑事調查及起訴權力的警方來說,根本微不足道。但公道自在人心,別說東方傳媒機構一向錚錚鐵骨,據理力爭;就連從來都是「幫親不幫理」的香港記者協會也罕有為《東網》發聲,批評警方施壓,削弱傳媒監察政府能力。正如學者指出,警隊是用公帑出糧的,市民對他們有期望,傳媒有權作出監督,為何警方不能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只准唱好不准批評算是甚麼新聞自由?難道反中亂港的《蘋果日報》被掃入墳墓後,警方連愛國愛港的東方也要滅聲?
醜聞不絕 反怪傳媒
必須強調,香港警察屢有令人失望之舉並非虛言,警黑勾結、知法犯法其來有自。隨便一數,去年底,一名警員在一次掃黃行動中通風報信,懷疑曾接受免費性交易,令一名賣淫集團女主腦逃避警方追查,東窗事發被捕;去年8月,法庭披露荃灣反黑組4名警員於掃蕩非法賭場前,涉與黑幫接洽造假,事先表明掃蕩日期並要求安排假賭客予警方拘捕,又強調「唔要南亞裔」,遭一名在該賭場當臥底的警員揭發。至於蛇王瀆職、偷拍、偷竊、鬧事、酒後駕駛、行為失德、濫用職權等醜聞更是不絕如縷。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警方不反躬自省,反怪罪傳媒,有可能贏得市民尊重嗎?
身正不怕影子斜,真金不怕洪爐火。東方一直站穩愛國愛港立場,是其是,非其非,是貨真價實的香港人報紙。一直以來,東方提出許多金石良言和有用建議,無非希望香港和國家會更好。例如東方是全港第一個傳媒機構建議所有紀律部隊改用中式步操,加速去殖化,建立愛國心,結果當局接納,從善如流;又如南亞假難民問題,治安毒瘤遺害深遠,東方多年前已提醒當局必須正視,若未能退出國際公約,也要設立禁閉式難民營或即捕即解,先見之明得到全港市民喝采。
奈何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港府至今擇惡固執,任由治安毒瘤禍害香港,終於引發大量治安問題,危及無辜生命。昨日法庭審訊一宗發生於3年前的謀殺案,巴籍男子涉於元朗便利店偷取啤酒後逃走,六旬店員追出被推倒在地踢頭慘死,巴漢被裁定謀殺罪成。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不僅是治安毒瘤禍港殃民的鐵證,更是港府不聽東方言、港人吃虧在眼前的血淋淋例子。
不平則鳴 為民發聲
東方屹立香港數十年,作為傳媒界的翹楚,一直不平則鳴,為民發聲,更不吝出謀獻策,期望港府施政更貼合大眾要求,為推動社會繁榮穩定出一分力。當局肯虛心採納,誠為大眾之福;當局拒納諫言,東方只能徒嘆奈何。然而,警方作為政府的一部分,由納稅人供養,斷無拒絕接受監督之理。由過去、現在到未來,東方發揮第四權的天職絕不動搖,若因為某些人「唔啱聽」便要傳媒滅聲,對不起,全港市民肯定恕難從命!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要聞港聞/odn-20230203-0203_00186_001/監察乃傳媒天職--警方非聲大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