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 許智峯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頒通緝令 建議回港自首


  • 初選47人案開審至今兩周,曾參與民主派初選、於港島區成「票王」的許智峯,於2020年末赴丹麥後宣布流亡。他今晚在社交平台發帖,表示其香港代表律師收到香港警方寄出公函,稱他於2021年8月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頒通緝令,警方亦建議他回港自首。許智峯指「47人案」審訊正進行中,警方卻「煞有介事」發信,又喟「不如直接FaceTime或Google Chat吧。」

    許智峯自2020年末退出民主黨並宣布流亡後,接受外媒訪問並出席多國聽證會。許今晚在Facebook撰文,表示香港警方昨日(17日)寄出公函予他的香港代表律師,指他在2021年8月12日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被法庭頒下通緝令;警方亦建議他帶同該信及身份證明文件,回港向警方自首。

    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完成第10天審訊。許智峯提到,現時正值「47人案」審訊期間,警方卻「煞有介事」向其代表律師發信;又稱過去兩年警方已習慣與他做「筆友」,曾多次發電郵著他出庭應訊,諷「這次又何必出信給我律師呢,不如直接FaceTime或Google Chat吧。」他在文末又問:「大家認為我應寫什麼回信好呢?」

    「47人案」月初開審當日,許智峯亦有在Facebook發文,提到自己其實是案中的第48人,「若沒有離開香港,還押兩年、明天需要上庭受審的,也包括我」。他在文中表示,自己雖然身處海外卻難以抽離,一直視初選案為自己的案件,並記掛昔日在議會和街頭的戰友,「我無法想像他們要面對看不到盡頭的關押、與家人長期分離,他們所失去之多,無法言喻。」他又提到:「無論政權如何噤聲,發生過的,總不會磨滅,香港人也不會忘記」,並希望47名被告及親友平安。

    身負多宗刑事案的許智峯正被通緝,宣布流亡後被律政司加控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去年9月被裁定罪成,判監禁3年半。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政經/警方向許智峯律師發信-稱涉違國安法被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