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大家要公道少少,人同自己背景相近嘅人共情好合理啫
當年爆武肺支那人咪一樣擺撐警共匪李文亮上神檯 :golden-agree: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k-book-03142023090953.html
港警國安處周一(13日)拘捕兩名分別38歲及50歲男子,稱他們涉嫌「管有煽動刊物」。
香港煽動法網持續擴張。港警國安處周一(13日)拘捕兩名分別38歲及50歲男子,涉嫌「管有煽動刊物」。多間港媒引消息指,案中涉及「羊村」繪本。警方回覆本台時拒進一步澄清,僅稱該刊物相信與較早前已審結的煽動案件有關。不過,2年前港警曾就「羊村案」稱,「管有並不違法」。有英國大學法律學者向本台稱,警方昔日說法已不能作準,當刊物被法庭定性為「煽動刊物」,加上國安熱線鼓吹的舉報文化,如今港人面對的法律風險較以往高。
港警國安處與香港海關較早前聯合行動,國安處於周一(13日)在九龍及港島區採取執法行動,以涉嫌「管有煽動刊物」拘捕兩名分別38歲及50歲男子,並正扣留調查。
港媒《東方日報》、《星島日報》和《香港01》分別引述消息指,涉案刊物為涉「羊村案」繪本。
港警回覆本台查詢時稱,拒進一步確實刊物內容和數目,以及是否收到舉報,僅稱該兩名被捕人涉嫌管有多本具引起他人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的煽動刊物,「該刊物亦相信與較早前已審結的煽動案件有關」。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兩人的住所及辦公室,並檢獲有關懷疑煽動刊物。
對於是否更多人士會被捕,以及任何人持有「羊村」繪本,是否會觸犯法例?港警未有正面交代,但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提醒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2)條「管有煽動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已可被判處監禁1年及罰款2,000港元;其後定罪可處監禁2年。
21年李桂華稱管有繪本「看不到違法成分」 學者指法庭定性情況有變
不過,翻查資料,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2021年7月就國安處對「羊村案」執法時稱,市民單是管有繪本,「看不到有違法的成分」,但呼籲書店、機構、家長盡快把繪本丟棄或停發。
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法律學院訪問研究員黎恩灝向本台分析指,若今次案中涉及「羊村案」繪本屬實,警方昔日的說法已不能作準。他稱,據香港現有法例,以及有關繪本去年中已被法庭定性為「煽動刊物」,而「羊村案」被告仍就定罪等候上訴,故目前港警今次拘捕行動有一定法律基礎。
黎恩灝說:2021年7月,警方對「羊村案」,呼籲家長銷毀涉煽動仇恨兒童繪本,惟管有並不違法」,此說法已不能作準,因為當時法庭仍未就「羊村繪本案」作出裁決,而當時警方只是拘捕該5位涉案人士,我相信現在警方有足夠依據去拘捕有關人士,其管有「羊村」繪本而沒有一個合 法 辯解,很大機會面對法律訴訟。
分析:舉報文化亦增法律風險
黎恩灝又形容,在處理、收藏刊物和書籍上,如今港人面對的法律風險較以往高。
黎恩灝說:現在政府除了依賴警方執法,亦樂於依賴國安舉報熱線。今次的行動是基於國安處主動調查,抑或是有人舉報,其實還沒有足夠資料。但在客觀環境上,警方指已收到逾40萬個國安舉報,此製造的氛圍的確會令港人三思如何處理所擁有的刊物。
對於市民管有被控以「煽動刊物」等罪的《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或是批評政府和中共刊物的風險,黎恩灝指,由於有關案件未完結,加上現時法庭未有確切列出一系列具體刊物名單,故難以「一刀切」去判斷是否受影響。
今次傳出涉事的羊村繪本,由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出版,包括《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內容為以寓言為藍本的兒童繪本,講及有關2019年反修例運動、「12港人案」及醫護罷工等,遭港警和港府官員多次批評繪本「合理化」暴力事件,以散播謠言和不實文宣「洗腦」,荼毒兒童思想。
該會5名前成員2021年7月被捕,去年9月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被判監禁19個月,因該5人已還押逾1年,故服刑多1個月便刑滿出獄。其中,兩被告包括該會主席黎雯齡及司庫陳源森,不服定罪上訴,惟至今仍未有上訴結果。
「羊村案」一直備受歐美國家高度關注,批評嚴重削弱香港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和出版自由。惟港府就堅持強烈反對。
由海外香港教育工作者組織的「羊村 2.0 」,去年9月底,即「羊村案」被定罪後,經網上免費分享羊村繪本系列6冊檔案,並提供售書平台,惟其網站懷疑多次黑客入侵和偽造網站攻擊,更有電子書平台疑受港府施壓而將繪本全數下架。該組織曾批評這些打壓「均顯示政府為封鎖真相無所不用其極,誓要全面封殺繪本內容」,呼籲港人盡力下載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