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發展共諜組織判無罪 法官:「無立即危險」


  •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被控接受中國國台辦資助約500萬元,與新黨成員侯漢廷、林明正及陸生周泓旭成立「星火祕密小組」等,再以創辦燎原新聞網等方式在台發展共諜組織。

    檢方主張,王炳忠等人透過周泓旭接受中國資助,吸收成員發展共諜組織,價碼包括與我方現役官兵成為臉書好友可獲3000元;定期互動交流5000元;進一度相識交談1萬元;若能「私約談心」5萬元;王等人還列出名單包括國會助理、學生及現退役軍官。

    但法官認為,檢方指控王炳忠等人發展組織的名單,經查只是王等人的好友或支持者,名單上的人並無繁殖、滋衍再招納成員;而王炳忠等人成立「新中華兒女學會」、「星火祕密小組」、燎原新聞網等,也都是新黨青年軍的慣用名稱,看不出他們為中國發展組織。

    合議庭考量,周泓旭雖透過王炳忠蒐集到支持者名單,但尚未與其接觸,也未著手吸收他們,認定周、王等人的行為並未對國家安全造成明顯立即危險,因此判王等5人無罪。至於周泓旭已另案被判刑1年2月定讞,且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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