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反政府者采取游击战的策略?反政府的军事行为和恐怖主义的界限在哪里?


  • 对于主张武装反抗中共的葱油来说,游击战是绕不开的议题。维基百科上关于游击战的条目介绍如下:“游击战是非正规作战的一种,游击战一词来自18世纪的西班牙语guerra(战争)的缩小词guerrilla,意为“小战”,这一词在后来的半岛战争(1808年-1814年)也出现过。游击战以多发性小规模主动袭击的机动战为主要手段,具有高度的流动性、灵活性、主动性、进攻性和速决性,并能广泛动员及融入群众里。......现代意义上的游击战一词,在19世纪初期的半岛战争中广为流传,当时西班牙和葡萄牙起义反对拿破仑帝国,并使用游击队战略与一支高级的军队作战。”

    在抗日战争、国共内战期间,中共多次采用游击战的策略对国军造成破坏,导致国军无法分辨平民与共产党武装分子,难以对共产党武装作战。这种绑架平民作为自己筹码的战争策略也在亚非拉多国的近代史中出现,往往都行之有效。如今,中共的军力已是世界顶级,对解放军士兵的洗脑/仇恨宣传也入骨三分,任何试图反抗中共的人士都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当弱小的反政府武装(反共)面对无比强大的政府军(中共解放军)时,采用游击战,借十四亿人的汪洋大海隐藏自己、躲避追捕,是否有正义性/正当性?

    再比如,假设有一支反对中共的武装劫持载有200名中国人(其中有干部、公检法系统官员)的客机,要求中共释放政治犯或要求电视台播放反共影片,这种行为是否具有正义性/正当性?

    笔者认为,美国等西方民主国家因为政治正确、反恐需要,不会支持中国的反共武装这么做,甚至会站在中共一方对反共武装表示谴责。这就带出了另一个问题:反政府的军事行为(特指暴力手段的反共行为)和恐怖主义的界限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