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童接種疫苗後死亡 院方:並非異常事件 毋須呈報


  • 港府今年6月起批准降低由內地及德國合研的「復必泰」疫苗接種年齡下限至12歲,並正討論擴至5至11歲,惟疫苗對青少年的安全性卻成疑,有指1名13歲女童於今年8月20日接種復必泰疫苗,至10月11日離世,離世前曾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求醫,家屬投訴院方沒有將有關個案呈報衞生署,質疑有關做法涉及隱瞞,威院因應家屬投訴,事隔近1個月始於昨日(3日)向衞生署呈報。

    威爾斯親王醫院表示,1名13歲女童10月10日早上因低燒及感到氣促,到威院急症室求診。醫生為病人檢查,病人當時維生指數正常,沒有發燒,病人獲處方藥物後出院。院方為病人安排新冠肺炎病毒測試,結果為無染疫。
    至10月11日下午該女童於家中失去意識,被送到威院急症室。兒科及深切治療部醫生於急症室為病人會診及參與搶救,惟病人最終於下午4時03分離世。
    翻查紀錄,病人於8月20日完成接種2劑新冠疫苗。醫護團隊考慮病人臨床情況、接種疫苗日期及離世時間後,認為並未有足夠證據支持個案符合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準則。其後,院方與家屬商討,因應家屬的關注,遂於昨日向衞生署呈報個案。
    院方現時已按程序將個案呈報死因裁判官,以確定死因,並會配合死因裁判官跟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