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大家要公道少少,人同自己背景相近嘅人共情好合理啫
當年爆武肺支那人咪一樣擺撐警共匪李文亮上神檯 :golden-agree:
XComhghall 在 https://2047.name/t/16690 提到:
最后说一下为什么写这篇文章,呼吁大家参与维基百科。
2021-06-29,在维基百科关于中国宪法适用性是否受限的讨论(2021-07-02)中,我发言称:
中国政府违反宪法,中国宪法不被执行,并非观点,乃是事实。江苏、浙江游行示威的学生被殴打、逮捕。新疆三百万维吾尔人进了集中营。基督徒、法轮功、异议人士被秘密逮捕、审判、监禁、活摘器官。中国政府的这些行径严重违反了中国宪法。
我去翻了一下这个讨论页面,捕捉到下列内容:
您的意思是不是这样的?——“我知道你的观点跟我相左,但我不想跟你讨论,不想跟你取得共识。你解释也白解释,我坚持我的看法。”--铁塔(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04:43 (UTC)
您当然有权,您有权不表态,您有权不跟我讨论,您也有权不跟我寻求共识。但是,您的意思不是跟我说的一样吗?只不过表达方式不同而已。--铁塔(留言) 2021年5月9日 (日) 03:20 (UTC)
我同意你的说法。但既然SANMOSA及其他觉得“没有必要把这个本身就是指控的指控加一个“指控”去强调”的人认为“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和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基本上就是同一个概念”,而有不少人觉得“维吾尔族种族灭绝”不适当,我不明白为何不能采用后者。--【和平至上】💬 2021年5月12日 (三) 07:53 (UTC)
那按您的说法,该条目不如叫“维吾尔族”,保证比“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更常用。维基里为什么会有一大票“……争议”、“……指控”的标题?哪一个把“争议”、“指控”去掉,不会变得更常用?在您提到的段落中,还有一句“百科式的条目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不知您怎么理解?如果您认为“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这样的标题“标新立异”的话,那恐怕只是您个人的看法,目前还没有一个人以此作为攻击点。--铁塔(留言) 2021年5月15日 (六) 23:21 (UTC)
@Abacn:我就问阁下:阁下去没去过新疆?见没见识过当地人真实的生活情况?微博上有位外国博主亲身自由行去了新疆将所见所闻发出结果呢?请阁下好好看看这位老外的视频,阁下是不是发现了他说的那些评论有阁下自己的影子?如果阁下看完依旧坚持原来的看法,那么本人也不可能与阁下再有任何讨论——本人会认为阁下不可理喻。--MINQI(留言) 2021年5月21日 (五) 19:10 (UTC)
1.压根两回事两个内容,关“常用名称”什么事?!而且WP:NAME的“易于识别”、“防止歧义”直接无视算什么?明显的“仅挑选某一方针而有意无视其他方针”!再者先不说名称搜索具有地域性,不同搜索引擎不同地区不同语言都会不同,a.搜索数字应为“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指控/指责/认定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去除重复与“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对比;b.大纪元、新唐人等媒体自身引用/介绍自身发表文章亦造成多人使用的假象;c.“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中包含“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搜索引擎势必会显示更多“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搜索结果,例如“美国国务卿蓬佩奥:中国对维吾尔族‘犯下种族清洗和反人类罪’”算哪个?。以上:仅仅以搜索就称WP:COMMONNAME是不合理的。那么凭什么说原名称是常用名?2.该“种族灭绝”未被公认,原名称会使读者误认为“种族灭绝”是已经被确认的事实,这很明显的直接违背POV方针,且与地圆说、地平说完全不同:a.说,表明只是观点;b.地圆、地平非带有贬义、罪行甚至严重罪行。某些人要把暴动改运动说是不POV,这里没声了?!--MINQI(留言) 2021年5月7日 (五) 10:23 (UTC)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不是指控是罪行,指控犯有种族灭绝罪行才是“指控”——完全两回事;言简意赅举例:A指控B故意杀人,不能说成A故意杀人B(如此更易被误解A把B给杀了)。该条目是写“种族灭绝”本身还是“指控种族灭绝”必须厘清。若按某位编者意思“改写条目”,那么就必须去除所有指控及驳斥指控内容,现在已是喧宾夺主,且鉴于“新疆维吾尔族种族灭绝”自身关注度并不高(关注度高的是指控与反驳指控),将被提删——删除该条目另起炉灶。--MINQI(留言) 2021年5月7日 (五) 10:12 (UTC)
如果到处都是这样的发言,“呼吁大家参与维基百科”等于呼吁大家去跟粉红吵架。
跟粉红吵架既无法带来新知识,也交不到新朋友,我完全不感兴趣。包括我办2047,也是希望有一个地方可以不用跟粉红吵架。半天前我才刚从2047撵走一条注册20多个小号骂人的粉蛆。
维基百科最终清除一批粉红,是因为发现他们存在线下暴力行为,那如果没发现呢?就继续让他们口吐芬芳吗?
这里要谈一下维基百科的运作模式。维基百科不发钱,但会为义工提供增值服务,包括社交和意识形态宣传。正是因为这些增值服务,维基百科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得免费劳动力。
但这显然是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如果什么事都是靠一人一票的“共识”,共识必然会倾向那些时间最廉价、社交价值最低、选票最容易收买、对意识形态宣传需求最大的群体。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维基百科并不是直接民主,而有等级系统,高级别的操作员可以override低级别的决议。
这种做法是合理的。维基百科的核心价值是客观中立,而客观中立是非常高的道德要求,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所以这个价值隐含的一点是“人多不一定对”。如果多数人认为对就是对的,那广大人民群众又何苦翻墙看维基呢?
当然这种做法也存在一些问题。理性主义者的第三大原罪:不够自信。上面引用的粉红发言,虽不构成辱骂,但明显符合2047的新口袋罪:Anti-Social Behavior,然而各位大佬并没有当机立断,给了发言者充分且不成比例的言论自由。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导致中文维基越来越臭,直到养出黑社会。
最后谈谈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 这个争议
这个争议的本质:前者隐含的意思是【种族灭绝确有其事】,后者隐含的意思是【种族灭绝证据不足】。争议的双方是在尝试否定对方的观点,而不是在尝试达成共识。
但这是维基百科,能找到的论据早就被写进了条目,所以讨论双方都无法举任何新的论据来佐证自己的观点,但双方又都因为政治立场而不愿退让。
我的看法:【维吾尔种族灭绝】是西方的第一人称,【指控】是中方的第一人称,都不符合客观中立原则。如果改叫【维吾尔种族灭绝争议】,双方就都没话说了。
至于“阁下去过新疆吗?阁下了解新疆吗?”,如果不方便封,可以临时标记为不友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