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化武與生物武器,還有技術和生存上的必要


  • TLDR: 對於任何政體而言大殺傷力武器的使用成本都很高,只有當(預期)損失遠超過其他包括投降在內的方案得到的收益時才值得使用,不過因為它們提高了別國毀滅自己的成本,所以在一個傳統大國不管事的時代裡,最好擁有它們做談判時防止對方考慮暴力處理問題的籌碼。

    抱歉太久沒有用中文長篇論述,所以會有點亂。

    一直被陳士杰和其他人吐槽很久,覺得我說「如果對付中共或者香港被侵略會考慮使用核彈和生物武器」很糟糕,認為我是個贊成核平、贊成屠支的大變態,只要香港能獨立甚麼都可以。

    可是,由頭到尾其實我一直都不是說「中國人不是人,隨便炸」。我想說的只是一個簡單的原則:這些武器只在必要而技術上無法避免時使用,

    可能這時就會有人說,只要我論證到[任意一個國家]對香港構成威脅,並只能用這些手段給予毀滅性打擊,我不就可以「有問題解決不了就用核彈和病毒,解決不了就來兩次」嗎?回到以前的老問題:如果按一個鍵毀滅中國一個城市就可以把中共送下地獄,按不按?

    首先,甚麼是必要?為甚麼我們會需要把中共送下地獄?光復香港啊、滲透啊、教壞全球政權、保衛台灣、營救站長etc一大堆理由,但是不是所有理由都需要以大量人命為成本?比如中共決定為全國拔網線,只有習總一人有wifi上網,那是不是我們因此就可以把北京炸平呢?首先,他瞎折騰的是自己的國民,沒有踩我的尾巴把我置於其奴役之下,第二,而無網之災不威脅生命,不危急,犯不著鬧出人命。但如果中共決定派人滲透全球政權,使他們變成和自己一樣的大變態順便四處綁架女人解決適婚女子不足的問題呢?這時全世界就很有理由滅了中共了。

    然後,好,我們面對的確實是需要群起滅共的情況,然後我們看技術上有沒有必要動用這般手段。核平是不是唯一可行的方案?有沒有其他可行的辦法可以避免中共的滲透與擄掠大計得逞?比如凍結所有中共成員在外國的財產,轉讓給陳士杰和清華國軍,資助他們買電腦DDos到中共投降。於是,既然我們不費一兵一卒就令中共投降了,按下那個按鈕就沒有必要了。又或者,啊啊,原來這種操作完完全全是習總的主意,一枚有刀片的飛彈能處理的事就不必毀滅一個城市了。即使說,不不不,這是整個中共的主意,而人家碼力過硬DDos不能,也不是沒有其他方法啊。

    就算因為說因為外國打擊中共滲透和綁架,所以中共向全世界宣戰或者情況危急再不阻止中共就會得逞,也可以打代理人的戰爭,或是一般的常規作戰,仍然犯不著大殺傷力武器;這雖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可能還是消耗了人命,但既然能以最少的平民和軍人的傷亡來換取舉世免於被中共奴役,那也很划算。

    那有甚麼情況下是要按這個按鈕呢?在現實世界中,按下這個按鈕看似不費自己一兵一卒就能使對方灰飛煙滅,但可是有毀滅世界的潛在代價的。所以任何別的方法,只要能勝利,通常都比這個按鈕划算。

    就是當所有方法都在成本上不再可行,而必要性上也不容許任何妥協和投降的時候。比如假如中共居然為了徐州人有妻可娶打到美國丟了一半人口,還兵臨華盛頓的時候。很明顯這種情況美國無法再用其他方法反抗,但投降就是男的去新疆女的去徐州的下場,那對拜登而言,再按下一個按鈕以中國一個城市為代價毀滅中共,顯然就比起進一步犧牲自己其餘的人口打一場沒有勝算的仗,或者以其餘的人口的餘生為代價嘗試保全自己生命來得划算了。

    然而,到底有多少時候,全世界會危急到要用核彈呢?滲透嚴重,但是慢性的,很難危急到要動用核武。

    而我每次提出使用變態武器的是都是在說這個情況。比如和士杰爭論中提到的「反擊屠港」中,中國常規軍事佔優勢,因此任何其他軍事行動方案收益為零,人家都不怕自己沒錢照來打即是經濟制裁收益為零,但假設香港當時為真正的民選政府,投降整個政體不會再存在,這等於整個社會明面上解散,還要和一個改名不能重疊、國會來一個公投隨時坑死你的奇葩大國合併,最多和以前一樣不會有額外收益,投降收益最多為零。因此使用大殺傷力武器對我是有利的,雖然在士杰的屠滅下我不幸已經付出八百萬人和整個政體的成本,但就算全世界沒有人介入,我因為用這類武器反擊也讓他付上了日後沒完沒了的疫情傷亡和農業損失,如果他最後損失的總值大於他在香港的破壞,我仍然是回了本甚至有收益的。

    所以,在這種屠港會招疫,(主動)屠華會核平的情況下,坐下來談判,以優惠換主權就變得比其他選擇更划算了。這就是令冷戰最終沒有滅世的相互保證毀滅原則的一個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