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大家要公道少少,人同自己背景相近嘅人共情好合理啫
當年爆武肺支那人咪一樣擺撐警共匪李文亮上神檯 :golden-agree:
法庭新增不平等條約,龍門任他般、看邊個不順眼就可以告藐視法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曾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曾指不評論個別個案,「戴咩顏色口罩、透明、有花花圖案,香港係自由社會,完全無問題」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僅15人獲准保釋(惟鄒家成早前被撤銷保釋),案件今(28日)於西九龍法院再提堂,但因疫情再押後至本周五(3月4日)訊。過去一年多次有法官警告旁聽人士肅靜、因其衣着要求離庭等,今開庭前的廣播加入了新內容,首次要求旁聽人士必須時刻保持安靜和遵守秩序,不得喧嘩、拍掌、叫口號或展示標語,及不得高聲叫罵或用粗言穢語騷擾及威嚇與訟人及法律代表等,又指法官有權就法庭使用者的衣着行為和舉止等作指示,任何人不遵守可被逐離庭,司法機構亦可交警方跟進,或干犯藐視法庭。
本網向司法機構查詢何時及為何新增相關內容,以及是否適用於所有法庭。司法機構回應,一向據現時「維持法院秩序和確保法院安全的法院大樓規則」制定旁聽人士的具體規則,並「 因應近期個別法庭出現的實際情況」就規則「作適切修訂」,以更清晰明確表述相關規則的要求,其撮要亦會在法庭聆訊前播放,適用於所有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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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廣播稱不得喧嘩拍掌或騷擾律師等 司法機構可交警方跟進
今日開庭前的法庭廣播加入新內容,除了一如既往提醒旁聽人士不准攝影、錄音或錄影等外,亦指為了確保法庭能妥善執行司法工作,所有人「必須時刻保持安靜和遵守秩序,包括不得喧嘩、拍掌、叫口號或展示標語等」,及「不得騷擾或威嚇與訟人、其法律代表、陪審員、證人或其他法庭使用者,例如高聲叫罵、使用粗言穢語造成阻礙或作出纏繞行為」。
錄音又表示,聆訊期間,「法官有權就法庭使用者的衣着、行為、舉止,及其所展示的物品作出指示」,任何人士不遵守規則或法官指示,可被逐離該法庭或法院大樓,司法機構可交予警方跟進,或以干犯藐視法庭罪處理。
司法機構:因應「近期個別法庭出現的實際情況」修訂規則
本網向司法機構查詢何時及為何新增相關內容,以及是否適用於所有法庭。司法機構回覆指,一直透過現行法律和行政措施,確保法庭有效、有序和莊嚴地履行司法職能。 司法機構一向據現行「維持法院秩序和確保法院安全的法院大樓規則」的相關部分,就旁聽人士需要注意的事項訂定一系列具體規則,這些規則適用於所有法庭,除了上載司法機構網頁,亦展示於法庭及延伸部份,其撮要亦會在法庭聆訊前播放。 司法機構表示,會不時檢視現行機制,確保有關措施和指引與時並進,及適時實施優化的措施,又指「因應近期個別法庭出現的實際情況」,司法機構就旁聽人士的規則作適切修訂,「以更清晰明確地表述相關規則的要求」。
翻查現時「維持法院秩序和確保法院安全的法院大樓規則」(下稱「規則」),該規則於2018年1月更新,訂明法庭使用者要遵守的一般規定,包括不准造成危險、破壞、干擾或混亂等,及不准在法庭內威嚇法庭使用者和擾亂秩序,違反規則者可被指令離開法庭,司法機構或會尋求警方協助。規則亦有特別訂明,只有在不阻礙他人和造成混亂等情況下,才可在司法機構認為合適的指定範圍内進行示威。
新版增不得威嚇被告及律師、違者可以藐視法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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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現時的「旁聽法庭聆訊人士需要注意的事項」,則於2022年2月更新,當中詳細列出10點,除規則所指的不准造成干擾或混亂等一般性內容,還有不少具體規則,包括不得喧嘩、拍掌、叫口號或展示標語等;不得干擾、騷擾或威嚇與訟人及法律代表等,如高聲叫罵、使用粗言穢語、造成阻礙或作出纏擾行為;及衣著應整齊合宜,以配合法院莊嚴形象等,均是規則所沒有的內容。
比對司法機構於去年9月的版本,今年2月的版本新增了「不得干擾、騷擾或威嚇與訟人及法律代表」的規定,最末就違反規則的行為,並加上可「以干犯藐視法庭罪作出處理」。
螢幕快照 2022-02-28 下午10.56.25
2021年9月的旁聽人士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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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的旁聽人士注意事項
戴黃口罩旁聽人士曾被逐離庭 官多次警告喧嘩或藐視法庭
反送中運動至《國安法》實施以來的案件,均不時有旁聽人士到場聲援,向被告說「撐住」、「保重」,亦有人會在審訊過程發笑或發噓聲等。不少法官會就旁聽人士的衣着行為等作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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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一宗非法集結案,法官練錦鴻要求3名戴黃色口罩的旁聽人士和律師離開,該律師其後返回法庭時換上另一顏色的口罩。
2021年7月至12月快必煽動文字案審訊,法官陳廣池多次警告旁聽人士,包括斥責他們向被告欄內的快必揮手「罔顧刑事審訊法庭嘅規矩」,警告或會抄下姓名及地址跟進;斥責他們休庭時向快必喊鼓勵說話會構成「藐視法庭」,法官有權即時將其還柙,又表明已命令控方準備攝錄機,若經其批准會拍攝公眾人士,「法官離開法庭後唔等於公眾人士可以搖旗吶喊、耀武揚威」;有旁聽人士大聲咳嗽,頒令不准他再踏足法庭;斥責發笑旁聽人士,又指他們散庭時呼喊「自律精神十分薄弱」,開機拍攝。
11月18日賢學思政案提訊,旁聽人士不斷出入,陳廣池亦籲保持安靜,「法庭唔係大笪地」。
2021年12月17日,《蘋果》前高層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要求三名戴黃色口罩及穿着印有黃傘圖案衛衣的市民離庭。12月20日,吳敏兒申請保釋,保安再拒絕戴上寫有「公義」字句黃黑色口罩的市民入庭,及要求一穿黃傘圖案衣服的女士離開,杜麗冰庭上警告「法庭不容許任何與政治表達有關的東西」。12月21日,黃子悅申請保釋,杜麗冰再要求一名戴帽而拒影印醫生紙的男士離庭。
2021年12月22日,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申請保釋,有男子戴帽及向鄒幸彤舉起拇指,控方指「可能有需要處理一下呢啲法庭禮儀」,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要求他尊重法庭。
至今年1月13日,時代廣場向警掟鋼柱女子判刑,有旁聽人士一度竊笑,陳廣池即問控方有否預備攝錄機,又斥不希望害群之馬破壞對法庭尊重,藐視法庭。
2月4日,鄒家成保釋覆核,有旁聽人士向鄒說「新年快樂」,被羅德泉斥責,又指或會請他們離庭甚或構成藐視法庭。
2月14日,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有旁聽人士在控方發言時鼓譟,羅德泉即指住旁聽席說:「呢度唔係睇戲,請尊重法庭,靜一靜」、「唔好隨隨便便大聲嗌」,指嚴重可構成藐視法庭,「到時會好後悔」。臨散庭時羅官又再警告「嗱唔好嗌呀一陣間」,並謂「唔該保安睇住佢」,約6名警察及數名保安隨即在旁聽席前一字排開盯住在席人士,眾被告和旁聽人士終在無聲中互相道別。
張舉能曾稱「戴咩顏色口罩冇問題」 年初指公眾行為如阻礙法庭會處理
就在法庭戴黃口罩的問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去年1月11日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曾指不評論個別個案,「戴咩顏色口罩、透明、有花花圖案,香港係自由社會,完全無問題」。
至今年1月24日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張舉能被問及有旁聽人士在庭內拍手及叫口號等會否構成藐視法庭,又會否提供統一指引處理,張舉能回應,審訊需要安靜環境,也要讓旁聽人士監察,任何阻礙法官或令法官分心的行為均有礙法庭工作,而市民如旁聽只為表達個人意見亦有違法庭公開目的,法庭會因應實際情況採取不同手段,確保法官能專心一意審理案件。對於不同法官的做法,張稱不能一概而論,視乎法官的處理。
香港獨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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