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大家要公道少少,人同自己背景相近嘅人共情好合理啫
當年爆武肺支那人咪一樣擺撐警共匪李文亮上神檯 :golden-agree:
[爆眼少女三週年]民事訴訟控告警方,多次被受阻攔
大家好,希望你地仲記得我,我係2019年8月11日係尖沙咀俾警察射爆右眼嘅K,我有啲野想同大家講 。
《長文慎入》
至2019年,3年黎我被大量黨報/共匪喉舌抹黑帶風向,將我描述成為一個終極陰謀論者,可以不惜重創自己黎換取革命。
我一直選擇沉默,但佢地不但無停止繼續攻擊,甚至連我已經離開香港都唔願意放過我。外國警方更加話要特別跟住我,保護我一段時間。
而我選擇沉默嘅原因,係因為我由受傷個刻起,已經決定追究到底。
係律師嘅建議下,我決定以民事方式向警方索償,因為所有我講嘅嘢都有機會被攞出黎做證供。自問唔太聰明嘅我,都好認同律師嘅講法-保持低調。
同時希望借官司進行,慢慢將啲證據曝光,同時將所有抹黑我嘅不實報導推翻(好似Johnny Depp咁)。
以往低調處理係因為家人年時已高,係不斷有人騷擾、跟蹤、將全家資料放上網後,一家人情緒都飽受困擾,事後更相繼失去工作。
亦都擔心為咗唔知會唔會有啲砍人唔洗付出代價嘅痴線佬,對我屋企人唔知做出咩事,我唯有選擇沉默。
ps* 係811事件後全家有過短暫搬屋,然而都係有班帶cap帽嘅男人上門拍門叫囂,所有証據原本係預左上庭先講。
而係接近3年後嘅今日,我決定再次出聲。再出聲嘅原因,係因為法援處多次阻撓,想cut左係2019年已經批出嘅民事案法援,令我忍無可忍。
3年嚟,法援署不斷要我上報資產,我哩啲窮撚嘅資產長期得4位數以下點會唔合資格。但因有個舊戶口仲要打簿,我又唔係香港,本簿亦唔知係邊。雖然個戶口好耐無用入面只有幾毫子。而之前交過一次法援署都知個戶口基本上無郁動,但都不斷針對我呢個戶口。
終於係限期前我地用盡方法交到証明,而佢哋都靜左幾個月,我地都諗住終於安全進入最後階段。
直至係民事訴訟案件申索嘅3年限期前,2022年3月,法援處再次出信,希望我重新考慮要唔要提告 (意思大概係話:你勝算唔高,我地有機會cut你法援)。
當我地律師回信後,係2022年5月,法援處再次來信,指出左3點:
1)預計警方聲稱使用此等武力係合理;
2)單純嘅疏忽不足以構成惡意傷害;
3)要追究警務人員嘅行為責任,需建基於有冇惡意傷害,
而惡意嘅意思係指,佢會否知道因佢嘅行動而令我遭受損失,而佢清楚知道佢嘅行動係違法。而困難部分係因警察有權攜帶武器並開火。因此,必須證實開槍嘅警員係有意為之。
法援處來信節錄:
佢地又要我地提交大狀嘅意見書,俾佢地睇完再決定cut唔cut。
意見書就嚟要交,相信短期內就會知結果。但講真,我地呢種「政治」官司,佢哋都預左我地輸梗嘅情況下,比錢我地打咪姐係掉錢落海,所以我地都幾肯定會被cut法援。依架佢地嘅做法係搵其他藉口cut法援,等你無錢打官司而自動放棄。
雖然佢地嘅論點係好唔合理,但我地仍然無可奈可。
係佢地眼中,幾高程度嘅武力都係合理,你啲暴徒最好一槍一個;據佢地所講,若果疏忽唔係理由,咁不如取消埋「誤殺」呢條罪,個個上庭都話無心嘅咪無人犯法?;
而我作為受害者,我又點證明佢唔係惡意,咁撚大個身唔打,係打頭,佢地又証明個下點唔係惡意even專登開槍?;
而佢雖則有權開火,唔代表佢有必要開火,又唔叫佢解釋點解要向衝突地區嘅反方向開槍?
不過其實講幾多都係嘥氣,3年黎睇住啲x官面不改容咁講埋住啲歪理黎判刑,接受埋個班所謂誠實證人前言不對後語嘅證供,擺明砌生豬肉都可以入罪嘅時候,唔洗佢哋講我都知道即使開到官司都好大機會輸。
無人會公開講法援處嘅政治打壓,因為對比起要入獄受刑嘅手足,我呢種打壓真係算唔上係啲乜嘢。但事實係,佢地用盡所有方法去達到佢地嘅目的。呢啲可能係每個人眼中都係好少事,所以無乜人會重視呢個啲問題,而佢哋就會陰啲陰啲咁做去打壓手足。
最後,我會係知道法援處嘅決定後再開post同大家講。如果法援處真係cut我法援,講真我都無錢打官司,上兩次JR單案係未有法援幫助期間仲欠緊30萬。
到時,我會公開大家都好想睇嘅出院summary,比啲智商正常嘅人類判斷下,到底佢地口中嘅‘彈珠’係咪可以做成咁嘅傷勢。(醫療紀錄全部都係冗長嘅英文,百幾二百張紙,唔知睇黎做乜)
同時都好希望大家比啲意見我,仲可以用咩方式去爭取香港人應有嘅公義。我要嘅唔係咩賠償,我想要係一個判決,一個指出警隊有意圖傷害,使用過分武力嘅判決(有人向我提出過國際法庭訴訟,我好想去做,但實際要做係相當困難)。
多謝你哋睇曬,太多野發生有啲1999。
希望大家推下po 留下言講下可以點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