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男子上月燒炭亡 執屍隊逾5小時始移走遺體惹不滿


  • 每當有人身亡,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俗稱「執屍隊」的屍體處理隊都會出動處理死者遺體,惟東網日前收到讀者質疑該部門有乖職守。事發於6月6日晚上約7時,一名姓陳(48歲)男子被發現倒臥在長洲北社二里5B號3樓一單位房間內,其身旁有一盤燒過的炭,懷疑他燒炭輕生,救護員到場檢驗後證實他當場不治。警方指當晚7時39分已通知相關部門處理死者屍體,唯獨新界執屍隊成員遲遲未出現。

    居於長洲的市民向東網透露,當晚各紀律部隊及政府部門,包括食環署新界執屍隊,均於晚上7時40分左右收到通知,隨後各紀律部隊都趕赴現場,唯獨執屍隊成員遲遲未有出現,及後更於翌日(7日)凌晨零時許,將屍體處理工作轉交港島執屍隊跟進。有內部人士透露,新界執屍隊於當日根本沒有任何工作,成員全日留在辦公室,但因為往返長洲「怕回到部門會夜」,高級管工直接推掉工作。

    食環署發言人回覆查詢表示,署方轄下屍體處理隊以輪班方式當值,提供全日24小時屍體搬運服務,一般情況下,處理隊接獲警方的要求後,會待警方確認完成調查及可把屍體移離現場後,將屍體移送公眾殮房;港島及離島區值勤室在6月6日晚上11時06分接獲長洲警署警員通知,要求到長洲北社二里移走一具屍體,屍體處理隊於翌日凌晨零時30分在水警協助下前往現場,並按警方指示在大約凌晨2時15分把屍體送抵公眾殮房。惟食環署與警方所指的收發通知時間不一致,東網記者再三追問食環署後,署方發言人僅稱會對有關個案作跟進及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