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大家要公道少少,人同自己背景相近嘅人共情好合理啫
當年爆武肺支那人咪一樣擺撐警共匪李文亮上神檯 :golden-agree:
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
那天正外出拍攝,開工時一如往常匆匆忙忙,手機亦沒帶在身。到臨近傍晚一看手機,發現許多個未接來電,當中有認不出的號碼,也有家人。原來在過去幾個小時,警察嘗試找我。打不通手機,他們就連同兩架警車駛往我家。我媽告訴他們我不在家,他們當場申請搜查令入屋。然後他們在我房間找到公司名片,所以也去了我工作室。當然我真的不在家也不在工作室。後來搞清楚狀況後我回到去葵涌警署,他們正式通知落案起訴我暴動罪。
提堂日子是三日後,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我印象很深刻,因為正是1118被捕半年後。從那天起,這件案件就一直纏繞我至今天。這兩年每隔一段時間就要上庭,每次上庭再宣佈押後。除了上庭,也要每個星期到警署報到,而我是逢星期一下午兩時半至五時。關於此我也有些糗事發生過。有一次拍廣告,拍攝日期前後改了幾次,最後終於湊合到一個日子,問到製作這邊,我說那天有空,沒問題。後來臨近拍攝才發現原來是個星期一,但演員、場地、劇組都安排好了。我唯有拍攝當天悄悄改動鏡頭順序,早上多拍一點,把午飯時間押後,再拜託DP幫忙拍攝飯後一兩個鏡頭。我即趁機從觀塘趕回葵涌警署報到。拍個廣告但導演突然離開拍攝現場,實在很尷尬。自此之後,我的電話日程上每個星期一都有個叫「報到」的重複項目,到後來索性不再把這類工作放到星期一。
我幸運地沒宵禁令(當初因工作需要申請撤銷,控方沒反對),但我知道很多人都有宵禁令。我不能想像每天晚上11點就要回到家,不能和朋友盡興,就連露營也不行。每天如是,連續兩年。另一個保釋條件當然是不能離境,不過這兩年疫情期間大家都不能去旅行,算是很公平吧。這些被限制的自由雖不容易,但我想遠比不過這兩年間我們所承受的心理壓力與煎熬。尤其是中間有很長的一段時間都未知確實審訊日期,可能你和我一樣,一邊嘗試正常過日子,另一邊仍然會擔驚受怕、胡思亂想。是不是要工作,是不是要讀書,我的人生是否就這樣停滯了?很多問題出現在我們腦海之中,把我們搞得神經衰弱。
就算想找人傾訴,很多時候都難以啟齒。大概在等待審訊的這段時間,我們都在經歷不同情緒的轉換,有自我否定,有逃避,也有接納,但更多時候其實是循環在一個無可言明的狀態。在這個狀態下很難與別人傾訴,因為自己也未搞清楚自己的情緒來源。再加上我們也在意到這是一個沉重的話題,即使這是我們最為煩惱的一件事,可是在生活各個層面就是很難去講。我試過很多很多次,無論工作上或是人際關係上,我很想直接去回答,但大多時候為免尷尬都避而不談。結果這件事成為了一個社交禁忌,像談死亡,談性愛,談情緒病,談同性戀,變成了一個大家都害怕去觸碰的禁忌話題。放眼今天,這也是政治現實,當初的社運被污名化,被捕者被塑造成社會邊緣人,這個說法並不誇張。
對於很大部分的我們來說,這個情緒是很複雜的。我們都只是普通人,本來一生也與坐牢扯不上關係。就算當初社運時有覺悟,但這種覺悟顯然與從政者的有所不同,所以面對著官司帶來的煩惱,像是學業、職業生涯,以至未來帶著案底的事實,有時還是忍不住會去想為什麼是我。只是,「我」很慘嗎?看看同案下的其他人,有十六歲的學生,有滿頭白髮的六十歲老人家,有女兒僅一個月大的父親,有家中幾兄弟姊妹逼在一屋的人,也有家住九龍塘有兩個傭人的人… 同案有位二十出頭的年輕人,他學歷不高,未有社會經驗,缺乏經濟能力,家境更不算富裕。記得有一次休庭時,他看著另一位家境富裕的被告,對我細聲說至少那人出來以後還有個家族生意留給他,而他什麼都沒有。我那時看著他的表情,我看到一個充滿焦慮的人。他怕以後會變得一無所有,怕自己成為「condom」,怕自己將來變成家人的負擔。甚至最基本連入獄後的支出也在擔心。
確實,缺錢是最客觀的痛苦。最難過的是,我知道那句話不是要鬥慘,而是出自真真實實的不安。所以那時候我才一言不發,那是因為我真的什麼都講不出來,我不想說些偽善的說話。我不是你,我無法體會身在其中的情感,莫說勸人大度。只是,我想你說的那個人也不見得好過。那時正值大學考final的季節,他每天在庭上拿著筆記溫習。有天聆訊他打算申請缺席去考試,但湊巧輪到他答辯,只能缺席考試。大學本是人生中最自由的幾年,那是一個讓人去想想人生該怎麼活,以後想做一個怎樣的人,再確立人生志向的地方。但未來他可能會被逼休學,可能案底會令他無法取得某些專業資格。本來人生的規劃突然停了下來,我想他也很掙扎吧。他的家境確實能夠讓他未來生活至少有保障,但他也要面對自己生命中的課題,包括家人的期望、社會的目光,一樣會感到愧疚。
不同的痛很難比較。有時因為大家遭遇相同所以會同病相憐,但放在同一處境下又會不自覺地比較。看看同樣被控暴動多不勝數的人,那些國安法下未審先囚的人,初選47人案中有多少家庭被逼分離,還有每天新聞報道被關進牢房的人… 所以回答剛才那條問題,「我」慘嗎?什麼是慘?慘這個概念變得很扭曲,我比別人慘所以我理應痛苦,別人比我慘所以我就不慘了,是這樣嗎?這個思路不但令人窒息,更會迷失自我,甚至連自己都否定自己的痛。這也解釋了為何這場審判是集體的,我們卻會遭遇到強烈的孤獨感。事實是,我們的傷痕雖有共同之處,但也根據我們自身環境、性格、所經歷的細節等等而有許多不同。過份聚焦於集體的痛苦,會令我們忽略了自身作為個體的情緒。「我」是誰?為何我感到不快樂?有什麼我未能釋懷?嘗試理解心中存在的傷痕並寬容自己,並對自己講一聲:「一直以來辛苦了,你很堅強。」是的,你絕對有資格覺得苦,覺得痛。沒人能夠否定你的情緒,包括你自己。而你之所以很掙扎、很痛苦,是因為你用力在生存,用力在思考,所以我說你很堅強。
在這兩年間,我也有過很多拖拖拉拉的日子,不同的情緒混淆成一片,對很多人和事感到煩厭無聊,過度反思,自我否定,從而陷入更深的情緒。但隨著日子一天一天在倒數,我意識到唯一自我救贖的方法是直視這場無可避免的審判。這包括接受自己的情緒,接受自己的脆弱。只有直視才能療癒心內創傷,重新出發。對我來說,這是成長,是自愛。未來準備步入被告欄的你,我希望這些文字會讓你拾起面對這一切的力量,也希望讓你知道你内心的這些矛盾和復雜的情緒是有人理解的。好好活著,願你能成為自己最強大的後盾。
🟡
Patreon全文: https://www.patreon.com/posts/gei-wei-lai-mian-69073153
🟡
訂閱Patreon: https://www.patreon.com/aumanyi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