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現職警員及一男被指冒充國安警詐騙 被控串謀欺詐 轉介區院 11.24 再訊


  • 兩名男警員及五旬退休男子,涉訛稱為警方國安處人員,指接獲「廣東省國安處」消息,受害人涉在當地犯案,向對方騙取款項。3 人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周五(4金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溫紹明批准控方要求,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11 月 24 日再訊。
    溫官表示對保釋金額「有啲意見」,稱「咁嘅案件無可能 1,000(保釋金)」,遂要求各被告的保釋金額增至 10,000 元。保釋條件亦包括不得離港、不得干擾證人等。

    據警方 9 月公布,兩名涉案被告警員已被停職。

    3 名被告依次為李雪輝(58 歲,退休人士)、鄧栩洋(30 歲,報稱公務員)、莊港偉(46 歲,報稱公務員),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 2022 年 3 月 27 日至 4 月 1 日,在香港一同串謀詐騙張姓人士同交出款項,以結清「深圳南坡浮法玻璃公司」與「中科創新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之間的交易。

    控罪續指,3 人的不誠實手段為虛假地表示他們是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指收到「廣東省國安處」消息指稱張涉詐騙、若香港國安處所收到消息發現屬實,將對張展開調查。

    李雪輝另被控一項屬交替控罪的「假冒公職人員」罪,指他在 2022 年 4 月 1 日,在中環麥當勞道豪華閣某樓層假冒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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