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系男學生攜噴漆罪成 今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 2019年聖誕節,有人於旺角朗豪坊聚集及叫反修例口號,一名浸大視覺藝術系男學生的背包被搜出一罐黑色噴漆,他否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及摧毀財產罪,經早前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施祖堯指,被告過往成績優異及行為良好,表現了其藝術天份,平衡案情及更生因素後,認為可給予一個機會,終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施祖堯指,案發時正值社運高峰期,示威者會使用噴漆以表達訴求或薰黑閉路電視鏡頭;被告在被截停前,從朗豪坊走出來,身上攜有保護性及掩飾身份的物品,損毀財產的風險高。辯方求情指被告就讀副學士和大學時均成績優異,行為良好,閒時有打羽毛球和看電影的興趣,與一般年輕人無異,案件延誤影響被告生活。施官指,考慮案情及更生因素,認為可給予一個更生機會,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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