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大家要公道少少,人同自己背景相近嘅人共情好合理啫
當年爆武肺支那人咪一樣擺撐警共匪李文亮上神檯 :golden-agree:
今日下午(3日)尖沙咀一間性玩具店內,一名顧客以試身為由,懷疑於試身室內進行自慰行為後離去,事件被店員發現。店方及後報警處理,並在網上發帖文公開事件,怒斥「唔好再嚟打飛機」,並指有關行為對職員構成嚴重性騷擾,並有機會構成刑事罪行,現交由警方刑事調查隊調查事件。
如果日後再有同類事件發生,店方會採取合法途徑追究責任。警方表示,下午約2時接獲報案,指有人在尖沙咀金馬倫道一店舖內作出不雅行為,案件暫列作猥褻暴露身體。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指,按店方帖文中所描述的情況來看,並不能構成犯罪。要構成「破壞公眾體統」、「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或「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首要條件需有「公眾」元素。若自瀆行為發生在試身室內,顧客當刻就是屬於那個空間的主人,則屬私人地方。
「公眾地方」與「私人地方」界定尺度複雜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解釋,有關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須視乎發生的地方是否屬於一處公眾地方。本港不同場合及建築物均有不同法例,而用甚麼尺度界定那個地方為公眾地方或私人地方,十分複雜,則需要考究。
例如商場、餐廳、商店等,本屬私人地方,但若果市民進入時沒有限制、沒有被阻截,而且商店在營業當中,開放被人進入,該個地方便視為公眾地方。因此事件中的性商店是為一處公眾地方。
顧客進入試身室當刻 就屬於私人地方
不過,在顧客進入試身室當刻,不論是店主還是店員都不能進入,故顧客便成為該個空間的主人,即屬私人地方。由於欠缺「公眾」元素,因此不能構成「破壞公眾體統」罪或「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
假設若沒人目擊自慰過程,不過事後店員卻在試身室發現遺有精液的紙巾,又能否入罪呢? 陸偉雄認為難以判斷精液誰屬,可能是上一手客人遺下。因此在法律上,單憑此證據,亦不足以定罪,除非店員目擊顧客進行自瀆、自慰行為。
若在試身室自瀆時發出呻吟 亦未必能入罪
另一假設,店員若聽到顧客自瀆時發出的怪聲,又能否構成「性騷擾」? 陸偉雄續解釋,要構成「性騷擾」罪,首要條件須影響到他人,若他的意圖不是為了騷擾人,只是躲在試身室一角自慰,在自己未知情況下,發出呻吟聲,亦未必能構成犯罪。
陸偉雄對事件大感無奈,雖然事件為廣泛社會不接受的行為,被公眾唾罵,但目前所看,暫時沒有任何一條罪可以加諸到該名顧客。店方只能日後多留意,選擇不招呼該名男子。
陸偉雄亦提醒,店方不要截取閉路電視片段,張貼大字報並公開該名顧客的個人相片,指控其性騷擾。由於事件未經核實,亦未經法庭裁定,店方有機會觸犯誹謗罪。
案件暫列猥褻暴露身體 警追緝一名中年男子
警方表示,今日(3日)下午約2時接獲報案,指有人在尖沙咀金馬倫道一店鋪內作出不雅行為。警員接報到場,經初調查,案件列猥褻暴露身體,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警方現正追緝一名年約30至40多歲,中等身材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