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大家要公道少少,人同自己背景相近嘅人共情好合理啫
當年爆武肺支那人咪一樣擺撐警共匪李文亮上神檯 :golden-agree: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k-stand-01102023082714.html
在香港,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件,周二(10日)踏入第17天審訊,前總編輯鍾沛權出庭自辯,承認曾因《立場》營運困難停薪半年,之後亦一直減薪。他又提及營運媒體的原則,強調「唔可以因為金錢、利益、權力各樣嘢而去改變」,強調《立場》承諾博客文章「來稿必登」,以體現言論自由。
鍾沛權周二身穿黑色外套、卡其色長褲、背著背包出庭作供。他表示,《立場》母公司 Best Pencil於2014年12月成立,他跟蔡東豪及余家輝三人擔任董事,但不曾收過股息或報酬。
他解釋,參考《主場新聞》的經驗,當年由蔡東豪持有一間私人公司,「好容易受到各種壓力而終止」,故決定改為通過信託安排持有《立場》股權,「就算有人針對我哋3個創辦人其中一個,其實無咩作用,因為無權力同能力結束公司」,亦因此3人放棄股權經濟利益和處置股份的權利。至於《立場》在2015年初再委任多5人出任董事,鍾沛權就解釋,是如《立場》創刊辭所言,希望引入社會人士監察他們履行約章。
鍾沛權又透露,由於《立場》在2016年出現財政困難,需開源節流,故他自2016年9月開始停薪,半年後才恢復支薪,但就減薪35%。此外,為增加《立場》收入,曾供稿予應用程式「LINE」及替《蘋果日報》承接外判工作,參與製作財經專題或人物專訪等。
辯方代表之一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聽畢後就形容:「比較罕見啦,打份工啫,唔出糧點生活呢?點解要繼續做總編輯?」此時鍾沛權微微抬頭思考數秒,然後笑著回答:「鍾意做囉」,並進一步解釋「覺得去到嗰時有啲成績,如果咁樣結束,只係覺得好可惜」,加上跟太太沒有子女,太太有其工作,故此「無咩財政上嘅壓力,咁所以……所以繼續做。」
不會為吸引會員放棄原則
當《立場》面對經營困難,余若薇就問及鍾沛權能否迎合讀者以吸引更多會員,「譁眾取寵、迎合口味嘅內容,咁咪會吸引多啲會員,《立場》會唔會做呢?」鍾沛權隨即回應,肯定稱:「唔得啦,一定唔會」,明言「做得媒體,會好多原則畀自己……唔可以因為金錢、利益、權力各樣嘢而去改變」,又笑言「好易咋,標題黨,條題嘩眾取寵、斷章取義」,惟即使在《立場》的艱難時期,「我唔覺得自己有任何因為要增加收入,而犧牲放棄原則。」
鍾沛權又指,機構成立後有十幾名同事,其減薪可令同事「有糧出」,甚至可以加薪,而《立場》財政狀況其後漸趨穩定,惟及至2019年後《立場》收入大增,其平均月入仍未回復最初水平,鍾沛權就解釋,不應因收入增加而大幅增加恆常性開支,加上工作很忙,其他同事薪酬調整可由他決定,但他調整薪酬則要諮詢董事會,故直至他離職時,薪酬仍未回到原有水平,但就獲花紅160萬,以此形式一次過補回「欠薪」。
架構圖純為應付行政同事 強調擁編採最終決策權
余若薇亦在庭上展示警方從《立場》辦公室搜獲的架構圖,鍾沛權就解釋,只為應付行政同事而製作,因傳媒工作者對行政工作「好懶惰去理,做到好亂」,故同事請假等行政工作安排曾多次需要他直接處理,最終於是定下「部門主管」,方便行政工作,「有一個主管嘅人可以追。」
另一方面,鍾沛權亦提及日常的編採工作安排,強調自己是《立場新聞》內容上唯一決策人,擁有最終決策權。他會視乎報道內容調配人手,但實際在製作內容時很「機動」,會由資深同事帶領較年輕同事一同構思,作資料搜集和採訪,惟「最後內容可唔可以出街,就我決定」;他亦承認,由於《立場》網站一天發布40至50篇文章,社交平台更有80至90個帖文,不可能全部仔細審閱才刊出,但他會審視較重要的文章,如刊出後發現有問題,會要求先下架,修改後再發布,甚至不發布。
曾誤傳《立場》需停直播令贊助突急升
余若薇就引述控方開案陳辭,指《立場》於2019年7月及10月的入帳次數達到最高峰,詢問鍾沛權原因為何。鍾沛權指,估計不少市民依賴直播關注當時反修例運動的發展,而《立場》記者在七一衝撃立法會、7.21日元朗站事件直播中均表現專業,其時《立場》亦因前特首梁振英欲提告故籌集訟費,相信成為公眾捐款的主因。至於10月,他相信是因當時誤傳《立場》因資源問題需停止直播,故令贊助突然急升,但當時《立場》已在翌日發聲明澄清。
對於開案陳詞中提到,《立場》受志同道合、政治理念相同的人吹捧, 余若薇問鍾沛權有何回應,他就表示「我無乜資料估計係咪志同道合,如果係支持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可能係嘅」。至於控方用以舉證的17篇涉及煽動的文章,當中包括不少博客文章,鍾沛權就指出,《立場》歡迎不同聲音,直言「盡量做到來稿必登,充分體現言論自由」,即使有讀者表明若《立場》繼續刊登某些博客文章會取消訂閱,但《立場》仍一直堅持轉載。
向政府登記作網媒望報道更全面
他又透露,美國總統大選時,曾有博客在文章中猛烈批評特朗普,有讀者就反映不再支持《立場》,惟最終「基本上無審查過任何一篇批評或反對特朗普嘅文章」,強調「刊登文章唔一定代表同意(作者意見),有道理咪攞出嚟辯論囉。」
政府在2017年9月中旬後,容許純網媒經登記後可採訪政府記者會和活動,及收發政府新聞稿和採訪通知,《立場》亦有作申請並於同年10月獲批,余若薇就關注此前運作對《立場》的採訪是否有影響。
鍾沛權指,安排生效前網媒受很大限制,不容許採訪政府記者會及特首「落區」的活動,雖然當時已有眾多傳媒報道政府新聞,但他始終希望報道更全面,若無法進入政府記者會,便沒法在重大或具爭議社會事件時向官員提問,故一直都想爭取被承認擁有傳統媒體的權力。
《人權法》及《基本法》落實應令言論自由進一步得保障
鍾沛權在下午繼續作供時,就談及創辦《立場》的原則,指自己由首天起已謹記原則是言論自由、發揮第四權監察及為小眾和無權者發聲,只要文章不會引致即時暴力風險、不會損害公眾健康,以及不會針對他人作沒有根據的指控或誹謗,即會刊登有關文章,故即使有部分影評水準「唔係好得」,但《立場》依會遵守刊登的承諾,以捍衛言論自由,並言:「唔好用破除危險思想禁制言論自由,應該要用自由去破除危險思想。」
在被余若薇問及香港的言論自由在回歸前後有沒有分別,鍾沛權就指在2019年前「大致跟97年前相若」,加上《人權法》及《基本法》的落實令言論自由進一步得到保障,並明言「有咗呢兩條法律,告我嘅呢條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好多人認為唔應該仲可以存在。」
設英國分社因新聞工作者移英成契機
余若薇席間又嘗試引述內地維權人士劉曉波作例,問鍾沛權有沒有媒體因報道「零八憲章」而惹上官非,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聞言一度提出反對,鍾就稱「以我所知無」,另亦引述戴耀廷撰寫與公民抗命相關的文章等,表示,九七後的一段長時間,或許全中國只有香港有「反共言論」,如今卻「每日都好似測試緊,今日多咗定少咗」。
至於《立場》為何成立英國分社,鍾沛權稱他在2020年底發現不少新聞工作者陸續移英,從商業角度,在英建立分支能開拓新市場,能寫出更深入的特寫報道,加上一位即將於英國大學畢業的行家願配合安排,余若薇就跟鍾確認該人為「楊天帥」。對於控方指《立場》與羅冠聰及許智峯等人合作,「宣揚激進及違法的政治理念」,鍾沛權回應:「我唔會為咗幾個人特登開個分社」,並再次明言傳媒工作者的原則:「做傳媒、新聞機構其實幾天真簡單,有新聞價人值嘅人物、事件,受公眾關注,有公共性、關乎公眾利益,我哋就好有動力去做。」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方德豪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