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迷購退役巴士 掛大埔車禍車牌及路線牌 九巴保留追究權利



  • 2018年大埔發生巴士翻側車禍,造成19死67傷,肇事巴士車牌「LX9991」已被註銷。近日有市民發現,一輛掛有該車牌的九巴於路上行駛,並曾展示肇事巴士同一路線牌「872」。有讀者投訴指該車實已退役,由一名巴士迷投得,換上車牌「LX9991」行駛。有當年車禍傷者指涉事巴士車主行為不道德,勾起悲痛回憶。涉事車主稱擁有至少4部退役巴士,強調巴士掛「試車牌」,在道路行車屬合法,另掛舊車牌則「無必要解釋」。運輸署證實涉事車牌未有編配給任何車輛。警方稱,事件已交西九龍交通部交通調查隊跟進,暫列交通投訴處理。

    明報記者 杜沛妍 林智傑
    警查交通投訴 運署跟進
    九巴回覆稱關注事件,並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根據讀者向本報提供的「中標通知書」,九巴一輛原本車牌為「LP1651」的退役巴士,去年被人以約5萬元投得。根據讀者提供及網上流傳的圖片,一輛掛有「LX9991」車牌、車頭及車身印有九巴商標的巴士,曾於尖沙嘴及另一道路出現,擋風玻璃後掛有試車牌照,其中一相顯示其路線牌展示「872」。翻查資料,該車牌與大埔車禍巴士相同。

    運輸署回覆本報稱已接獲交通投訴組轉介事件,將派員跟進,並證實車輛登記號碼「LX9991」及「LP1651」現時均未編配予任何車輛使用,相關試車牌照則至去年12月24日仍有效。

    九巴條款:買車不得續牌行駛
    根據九巴銷售條款,買方須承諾不會在巴士塗上、噴上、貼上或以任何形式複製、模仿或影射九巴及/或其所有關聯公司之商標。另外,除非獲運輸署批准,買方承諾所有有關巴士均不會在香港續牌;不能再在道路行駛及不會重新裝配或組合成巴士。

    本報記者據讀者資料,上月17日到米埔一露天停車場,發現一輛掛有「LP1651」車牌的退役九巴停泊,惟未見「LX9991」。該巴士當時仍印有九巴商標,車輪簇新,車廂凌亂,近車門位置放有行車紀錄簿、圍封帶等物件。

    大埔車禍傷者徐生批評車主不道德,「買(巴士)嚟記錄我們撞車」。現年69歲的徐透露,意外後他患上焦慮症,至今仍要求助精神科醫生,看到任何車禍新聞都會憶起當日情景並失眠。「(我)到𠵱家都未搭過巴士」。他曾兩度試坐巴士往附近火車站,最終克服不到仍要下車,「想跳車,個人好驚,成日諗會唔會過咗紅燈又撞車」。徐明言害怕該巴士被用作展示或在街上遇上,希望有人將牌照收回,「唔好再畀我睇到」。

    本報周日致電聯絡到該退役巴士車主,問及是否曾向九巴購入退役巴士「LP1651」並在行駛時換上「LX9991」,對方回答「我唔止一部退役巴士,我有四五部」,大部分其後轉售。

    車主稱有「試車牌」行駛合法
    掛LX9991「無必要解釋」
    該車主解釋,駕駛巴士出道路時掛有「試車牌」,出車目的主要是試車並向潛在客戶展示性能,甚或測試機械。他強調「LP1651」已註銷,即使自己「做一個任何數字的車牌並貼上巴士」,只要在其上方再貼一條藍膠紙,車牌均不生效,只屬道具及裝飾,行駛實際是用「試車牌」,強調此舉合法。至於為何掛「LX9991」,他說:「我哋唔會顧及任何嘢,亦無必要同你解釋。」對於車身的九巴標誌,他稱其後已應九巴要求除去,着記者向九巴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