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地及招標增國安條款 政府可取消入標資格


  • 隨着國安法實施,地政總署亦在去年開始在賣地及短期租約條款內加入國安法適用條文,除了政府有權因國安原因取消入標資格,更有權因國安考慮中止短期租約。

    涉國安考慮 有權中止短期租約

    據地政總署資料顯示,由2022年11月4日開始招標的啟德2A區4、5B及10號地盤起,至今推出的多幅官地,包括赤柱環角道,以及正在招標的荃灣寶豐路、旺角洗衣街地皮等,加入新增條款,提及政府保留權力,可以因投票者或其母公司涉及威脅國家安全活動,而取消其資格。

    至於其他短期租約用地,包括剛在上月底截標的將軍澳第137區混凝土廠用地,當局除了以國家安全為由,有權取消入標者資格外,若果當局合理相信中標的承租者涉及違反國家安全利益的行為,亦有權中止該份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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