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大家要公道少少,人同自己背景相近嘅人共情好合理啫
當年爆武肺支那人咪一樣擺撐警共匪李文亮上神檯 :golden-agree:
反修例運動至今逾萬人被捕,3年多過去,通往內地的關口仍是不少被捕者沒法跨越的門坎。本報了解到至少4名曾在反修例運動被捕的市民,不論被控與否,近期入境內地時均被直接註銷或沒收回鄉證,亦有曾被捕者申領回鄉證遭拒。其中兩名事主接受本報專訪,從沒被控的W先生(化名)慨嘆警方早已結案,獲證明清白,如今竟被內地指控可能危害社會安全,對此深感無奈。「我都無罪,你都不准我返去,真的有些無辜。」他又稱自己從未被控仍被列入內地「黑名單」,質疑港府將被捕者資料轉交內地。
保安局回覆本報查詢稱,目前收到約20宗關於申請回鄉證的查詢或求助,會轉交相關部門或機構跟進。對於有當事人質疑政府將被捕者資料轉交內地,保安局稱警方沒有將任何被捕者資料交給內地執法單位。
時間回到3年前,T同學(化名)於2019年6月因非法集結被捕,2021年認罪被判囚16個星期,已完成服刑;W先生則於2020年七一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不過警方已於2021年結案,未有起訴。二人今年初卻分別被拒入境內地。T和W憶述過關過程,分別經西九龍高鐵站及福田口岸到內地,經歷大致相同,均在內地關口被帶入房間,其間無人問話和查問到內地目的,隨後有警察以危害或妨礙社會安全為由拒絕他們入境,惟未有提出具體證據,為何沒法入境也不得而知。T同學引述對方表示,倘簽署同意書自願註銷回鄉證,可取回被剪角的證件,否則就會沒收;W則被直接沒收回鄉證。
多名無法到內地的港人之前沒有被控,W先生是其中一人。他自言只是普通市民,並非知名政治人物,惟內地也將他列入「黑名單」,質疑政府將被捕市民的資料送交內地,「始終一國兩制,在香港犯案,內地無可能知道,除非兩地資料真的互通」。憶起過關經歷,W猶有餘悸,從沒想過會跟社會安全扯上關係,在扣留室面對看守人員時心裏忐忑、慌張。他說當年被捕僅源於與警員口角,最終未有被控,自言相當無辜,「我只不過嘈幾句,這原因都返不到內地,有些摸不着頭腦」。
W的妻子是內地人,剛獲配額申請單程證來港,他本來正打算到內地簽署文件完成程序。夫婦與一對子女分隔兩地,女兒偕母居於內地,兒子在港讀書,現在北上無期,一家團圓夢幻滅,W訴說計劃被全盤打亂。由於內地人申請探親簽注來港需要親屬的回鄉證,意味一家相見也有困難,他慨嘆兒子經常哭着說想找媽媽,又問妹妹在哪裏,儼如單親家庭,如今只盼至少獲發一次性質回鄉證,為太太完成申請單程證。想到家人,W無奈道沒想過被捕代價那麼大,「早知我忍吓口,就不會這樣。為子女前途着想,都有後悔,返轉頭當然不會這樣鬧(警察)」。
W對於被拒入境感意外,T則坦言是意料之內。他說其定罪紀錄公開,加上內地政治形勢緊張,過關前早有心理準備被拒入境。T憶述過關被扣留期間不算緊張,還與同樣被拒入境的港人聊天,稱最擔心被帶到內地,幸最終獲准回港。他強調出入境自由是基本人權,內地沒證據指他有計劃影響社會安全,就沒理由拒絕他入境。T的父母居於內地,新冠疫情3年間沒法相聚,他預期未來幾年也難再申請回鄉證,更自忖可能一輩子也沒法踏足內地。他說父母年紀漸長,不能經常舟車勞頓來港,有時只可隔着電子熒幕見面,曾身陷囹圄的他輕輕道出這是參加社運的代價,早有心理預備,至今不言悔。
T和W的經歷並非孤例,立法會新界北議員張欣宇表示接到逾30宗同類個案,當中約三分之二被拒入境內地,其餘為被拒批回鄉證,大部分個案沒有被控,甚至有事主僅因為沒帶身分證曾在示威現場附近被帶返警署,亦申證被拒。基於個案涉及範圍之廣,他估計絕大部分於反修例運動被捕的市民均無法入境內地。張又表示,手上個案俱有工作或家庭等迫切需要,急需到內地,已轉介政府跟進。
協助W先生的立法會社福界議員狄志遠認為,現時港府一直鼓勵和協助反修例被捕者更生,盼內地以同樣態度寬容處理事件。狄志遠稱犯事者服刑後應獲給予機會,今次事件不利社會復和,釋出的態度不理想,也不利香港與內地融合的大方向。
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230220/s00001/167683034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