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犯性罪行男子圖姦13歲女學生不遂 押後至4月18日求情及判刑


  • 13歲女童放學後獨自回沙田寓所時,遭42歲無業男子尾隨滋擾,及後女童在後樓梯險被男子強姦,幸對方無法勃起而未能得逞,男子其後着女童離開。該名無業男今日(21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強姦罪,控方透露被告是性罪行慣犯,曾有兩次同類型案底,自稱患抑鬱及於2018年從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出獄。法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18日求情及判刑,並為事主索取創傷報告。

    被告曾昭宇(42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21年4月21日,在沙田某大廈某樓後樓梯間企圖強姦女童X。

    案情指,當日下午1時,X在大廈乘搭電梯回所住樓層時,被告與X在同一樓層步出電梯,其後被告要求X跟隨他。X驚慌下不敢回家,正想沿樓梯逃離時,被告威脅X聽他命令,否則會用刀割傷她臉龐,X遂不敢反抗。被告將X帶到後樓梯非禮,除去X下身衣物。其後X看見被告露出陽具,將下體來回碰撞X的陰道逾一分鐘,但是沒有插入。

    其後被告着X穿回衣服,2人各自離開。X回家後向繼母哭訴事件,由繼母報警處理。被告翌日在土瓜灣寓所被捕,警誡下招認企圖強姦X,而他當日想到父母家中問母親借錢,父母寓所位於X家的上一層。被告見到X與他在同一樓層步出電梯後才生惡念,他因無法勃起而未能強姦X,其後他想起女友,以及過去在小欖所學因而自制。事後醫生診斷X無嚴重傷勢及情緒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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