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組軍隊抗政權煽動顛覆罪成囚5年 「集英楊武堂」格鬥教練申刑期上訴


  • 尖沙嘴一間武館的格鬥教練,涉在網上鼓吹練武,組軍隊對抗政權,他及其女助理被捕,兩人家中各搜出弩、劍等武器。男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港區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於區院被判囚5年。他不服判刑,上周四(21日)就案件刑期向高院提出上訴。

    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30321/s00001/1679389692308/

    翻查資料,原審法官練錦鴻於今年2月24日判刑時指,黃屬「情節嚴重」一例,由於國安法控罪設最低刑期,他未獲認罪後的全數三分一減刑,僅減刑一成,判囚5年。同案女被告承認同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判囚1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