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工人聘用貪污案 前工頭訛稱暑期工有經驗呃薪金判囚3個月


  • 一名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三跑」項目)分判商前「工頭」訛稱4名「暑期工」為有經驗的水喉匠,詐騙分判商向他們支付較高日薪,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今日(3月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廉署早前落案起訴21人貪污以協助「三跑」項目建築工人獲分判商聘用,包括本案被告。

    被告黃超汎(53歲),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德鑄)前「工頭」,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本案涉及三跑工程,被告的行為影響了公眾的信心,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警惕業內人士。裁判官又表示,以監禁四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將刑期扣減至3個月。

    案情透露,案發時德鑄是「三跑」項目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被告獲德鑄僱用為該項目工地一組水喉匠的「工頭」。他於2021年8月介紹四名工人加入德鑄擔任水喉匠,日薪為1,200元,惟德鑄其後發現四人全無水管工程工作經驗。

    廉署指,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於2021年起採取連串執法行動,打擊向「三跑」建築工人收受非法回佣的不法行為。廉署調查發現,上述4人為應屆中學畢業生,趁暑假尋找工作機會。被告向他們表示其日薪為950元,但4人後來發覺合約上的日薪為1,200元,而被告要求他們歸還日薪差額。如德鑄知道4人並無相關水管工程工作經驗,便不會以日薪1,200元聘請他們為水喉匠,只會以日薪950元聘請他們為一般工人。德鑄因被告訛稱4人資歷而向他們多付薪金共逾50,000元。

    早前被落案起訴的21名「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其中11人認罪或經審訊被定罪,判囚最高10個月,另有九人尚待審訊,1人控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