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忌女友「對啲狗好過對佢」 勞工督察重物虐狗判監3星期


  • 30歲勞工處勞工督察疑因妒忌女友的兩隻寵物犬,而多次虐待牠們,包括用櫈重擊其中1犬頭部、多次用腳踩犬隻頭部等。被告早前承認1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3星期。裁判官王證瑜指,被告長時間犯案,行為違背當時女友對他的信任,更使用武器去襲擊犬隻,罪行及案情嚴重,判監是唯一選擇。

    被告羅家健被控於2022年7月21日至8月8日,在香港仔鴨脷洲大街某單位殘酷對待1隻金毛尋回犬和1隻混種狗,引致牠們受到不必要的痛楚。辯方今天一度求情,希望法庭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王證瑜今判刑時,指雖然被告每次襲擊犬隻的時間較短,但卻歷時多日,屬長時間殘酷對待動物及重覆犯案,而且被告有使用櫈和繩作為武器,被告當時女友亦是因為信賴被告,才交由被告照顧兩犬,被告行為違背當時女友對他的信任,考慮到罪行和情節嚴重性,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惟基於被告嚴重及背景良好,終判處監禁3星期。

    案情指,被告和女狗主在去年5月成為情侶,被告偶然會到狗主鴨脷洲單位過夜,狗主亦配了鎖匙給被告。同年8月8日,狗主發現金毛尋回犬「妹妹」向被告異常地吠叫。狗主翻看閉路電視後,發現被告當日曾踢混種狗「嘟嘟」的頭和向牠扔紙巾;被告另於同年7月21日至8月8日多次傷害兩犬,包括用櫈襲擊「妹妹」頭部3次、故意踢和踩「嘟嘟」的頭部和身體、用繩拉扯「妹妹」頸部等。被告承認妒忌女友「對啲狗好過對佢」,因而犯案。翌日,女友帶犬隻診治,診斷出其頸部疼痛源於軟組織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