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涉Telegram發布殺警言論、談製炸彈買武器被控煽動等罪 2人將認罪 續還押至12月6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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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陳廣池法官 #提訊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20220507西貢 #20220507鑽石山

    A1陳(35)🛑
    已還押逾10個月
    A2李(17)🛑
    已還押逾10個月
    A3黃(36)🛑
    已還押逾10個月
    A4張(16)
    A5蔡(19)🛑
    已還押逾5個月

    控罪1: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所有被告同被控於 2022 年 2 月 8 日至 2022 年 5 月 7 日,在香港,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一同串謀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

    控罪2: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
    A1被控於 2022 年 5 月 7 日,在香港鑽石山龍蟠街8號龍蟠苑龍珠閣某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即 1 把刀,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罪3:管有危險藥物
    A3被控於 2022 年 5 月 7 日,在西貢公路嘉林別墅一單位,管有危險藥物,即 1.98 克草本大麻及 2 瓶含微量四氫大麻酚的呋喃衍生物的固體。

    控罪4: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A3被控於 2022 年 5 月 7 日,在西貢公路嘉林別墅一單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即 1 支弩及 3 支箭。

    控罪5: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A1被控於 2022 年 4 月 5 日至 2022 年 5 月 7 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Instagram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和海報,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d) 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控罪6: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A2和A3被控於 2022 年 2 月 19 日至 2022 年 5 月 7 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研發武器,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
    A1準備好答辯,會承認控罪一、五,而控罪二控方表示用其他方法處理。就著求情,申請押後至2023年12月6日09:30再聽取,需要兩個小時,沒有擔保申請。

    A2選擇認罪,希望安排和A1同一日處理答辯,沒有保釋申請。

    A3未準備好答辯。

    A4準備好答辯,不認罪。申請更改一項保釋條件,法庭拒絕申請。

    A5申請押後至2023年6月13日,期間會去信律政司商討控罪。

    認罪的A1、A2會押後至2023年12月6日09:30作求情,而A3、A4、A5押後至2023年6月13日14:30提訊。除A4外,其他被告繼續還押懲教署。

    2022 年 5 月,5 名男女被指於 Telegram 群組發布仇恨政府與殺警言論,並討論如何製造炸彈和武器,分別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除一名 16 歲女生外,其餘 4 人一直被還押。

    案件周二(4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當中兩名男被告打算承認部分控罪,法官陳廣池把二人案件押後至 12 月 6 日作答辯及求情;另外 3 被告則於 6 月 13 日再訊。

    辯方透露,首及次被告打算承認部分控罪,而第三被告尚未準備好答辯,第四被告 16 歲張姓女生則擬不認罪,第五被告則希望押後至 6 月 13 日再訊,期間辯方需時與律政司作商討,給予法律意見。

    除 16 歲張姓女生續准保釋外,其餘 4 名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張姓女生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可使用社交媒體;辯方申請更改部分保釋條件被拒。

    https://thewitnesshk.com/5人被指tg發殺警言論-2人擬認部分控罪-續還押候12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