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家賢:初選提名表格要支持及認同由戴耀廷和區諾軒主導



  • 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爭取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大律師沈士文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盤問下,趙家賢同意初選提名表格内「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條款中「共識」,泛指各選區各自達成的共識。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及陳仲衡追問到九龍東由只進行棄選機制到重新同意舉辦初選、港島由投四票改回投一要,可見組織者有意在各區共識中達致部份一致,趙同意戴正有此意,惟沒有任何跨區共識或溝通。趙亦同意組織者不曾發出、趙也沒有見聞過任何文件或說法交代協調會議中達成共識的方法,包括沒有規則指由投票來達成共識。

    趙憶述自知戴曾赴美國哈佛大學「讀過我哋調解界都希望讀到嘅殿堂級調解課程,即係program of negotiation」,故相信戴會以促進的形式完成協調,然而後來發現戴並沒有應用到相關技巧。

    李官問及會上如何解決分歧時,趙交代指當時會上意見南轅北轍,戴會邀請各人解釋立場背後理據而達致相互理解,又提到如分歧持續,戴會在會後到各人議員辦事處私下游說,「一來佢揸住架mini cooper 可以周圍走」,同時可以了解一下政治狀況。法官陳慶偉追問當戴窮盡所有方法時,可曾使用意向性投票處理運用否決權爭議。趙交代透過黎知道新界東西兩區以此法解決爭議,惟補充事前應談妥投票規則以達致共識,當時戴「冇傾得好仔細」,會前亦不見有投票表決議程。

    趙根據黎會議紀錄,供稱由李永成代表林卓廷出席第二次新界東協調會議。沈士文指出李永成早於2018至2019年已退出民主黨,趙道歉指「我完全冇印象呢件事情」,遂不排除由其他人包括莊榮輝代表林卓廷出席會議。趙另提到2020年3月至7月案發期間一直與戴區、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及總幹事黎敬輝密切溝通,惟因為鍾妻子分娩,故鍾6月中起甚少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