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擬今年第四季修例 容許遙距聆訊


  • 【Now新聞台】司法機構計劃今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容許法官或司法人員在合適情況下遙距聆訊。

    建議引入的條文,包括法官或司法人員遙距聆訊會被當作符合現行法律下,親身開庭的要求,具有實體聆訊中所有權力,亦容許公眾遙距旁聽,但要事先向法院登記,不得在未授權下,記錄或發布法律程序;司法機構亦建議擴大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涵蓋法院內拍照的罰則,最高可以罰款5萬元及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