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婦在互聯網宣傳「香港獨立」稱《願榮光歸香港》為香港國歌和警察「墊屍底」 羅德泉判監4個月


  • 2023-04-27 17:08

    48歲家庭主婦自去年6月起,涉嫌多次在社交平台包括Twitter和Facebook帳戶,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包括提及「香港獨立」口號、稱《願榮光歸香港》為香港國歌和警察「墊屍底」等,她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煽動性罪行屬防範性質,一旦防範失效,影響不局限於小數,而是社會大眾,但考慮到被告非精密部署及個人影響力有限,加上她認罪,遂判監4個月。

    案情指,被告有兩個Twitter帳號及1個Facebook帳號,其中1個Twitter帳號有331個跟隨者,而Facebook帳號則有557名朋友。被告在上述社交媒體發布逾120則具煽動性的陳述、相片、圖片或影片,包括披著中國國旗的獅子在吃人的圖片、稱「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的117億港元被祖國呃晒」、呼籲中國「各省獨立,全民滅共,獨立建國」、聲稱香港將會成為「邪惡軸心金融中心」、稱「願榮光歸香港」為香港國歌及以「黑色洋紫荊旗」為香港國旗等、發布港獨口號和稱「願三萬黑警墊屍底,以豋手足亡魂」等。被告於今年3月28日被捕,在警誡下,她保持緘默。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煽動性罪行屬防範性質,一旦防範失效,影響不局限於小數,而是社會大眾,雖然混亂違法的衝擊行為時至今天已沉寂,但部分人心情未完全平復、仍耿耿於懷,容易被挑起情緒及「死灰復燃」。而被告發布的訊息,不論閱讀者是身處香港或海外,當中不乏志同道合者,向他們重提舊調,可能會埋下危機。

    羅官續指,本案被告犯案持續10個月,涉及超過1個平台,亦非一時衝動犯案,而是有計劃地挑起舊事,內容亦有相當尖銳性,亦有閱讀者回應被告,並非無人理會被告,加上網絡訊息容易廣泛散播,故不低估危機。惟羅官考慮到案件規模不算大,被告亦沒有精密部署,而是一般社交地發布訊息,她的個人影響力有限及沒有呼籲他人參加任何活動,而且她大部分內容也是轉載他人、而非她原創。羅官認為案件嚴重性較同類低,故以判監半年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終判監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