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胡伯伯奏《願榮光歸香港》案 檢控官染疫押後審訊


  • 六旬退休老翁涉在東涌街頭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遭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受審後被裁定罪脫。他另涉在旺角、大圍和中環演奏二胡,被控「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等七罪,他不認罪受審。案件原定今(1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惟因檢控官染疫而押後明天續審。庭上處理同意事實,被告承認在案發時奏玩二胡,重申「事實基本是這樣,只是我沒有罪」。

    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30515/s00001/1684121726350/

    控方表示本案主控、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林曉敏上周確診新冠肺炎,申請順延審訊待她康復到庭。被告一度反對押後,並表示「香港檢控官太多了,我一比十二、一比十三,我是堅持到底」。裁判官朱文瀚最終接納主控官確診,同意押後審訊,並首先處理被告的答辯以及同意事實。

    被告否認四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及三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傳票控罪受審。控罪指稱他在前年8月3日、8月18日、9月9日、去年9月29日,分別在港鐵旺角東站外及中環干諾道中天橋近國際金融中心出入口,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長發出的許可證,奏玩二胡連擴音器;及在去年6月24日、8月24日和9月29日,分別在大圍站外及中環干諾道中天橋近國際金融中心出入口,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且沒有由社會福利署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進行籌款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