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這段時間不要往舊金山中國城!加州通過46號法案後,偷竊或搶劫只要$950以內不算有罪」


  • 事實查核報告#709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755
    經查:
    一、網傳訊息指稱的法案應為2014年通過的加州47號公投提案,而非46號。
    二、加州47號提案通過後,涉及950美元以下的竊盜案被降為輕罪,並非傳言所稱的無罪。
    三、搶劫屬於暴力犯罪,屬於重罪,其量刑並不在2014年加州47號提案的改革範圍內。

    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背景
    2020年11月13日起,社群平台與通訊群組流傳一則訊息,全文如下:

    「這段時間不要往舊金山中國城! 加州民主黨的傑作:通過46號法案之後,偷竊或搶劫只要$950以內不算有罪,因為是他有需要😱
    ,舊金山實況...無恥之人直接掃空店內架上的商品,店員只能乾瞪眼👀
    無法阻止,民主黨還沒有當選總統,只是自己宣布當選,這歹徒就在白天自在的明目張膽的是偷?是搶,這是什麼社會?」

    貼文同時搭配一支影片,影片內容是在一間貨架半空的商店,一名男子將物品帶離商店


    查核
    爭議點一、網傳訊息提及46號公投法案提案,什麼是46號提案?是否與傳言所提的竊盜和搶劫等相關?

    查核中心諮詢加州聖塔克拉拉大學法學博士、加州執業律師童光輝,以及加州前希斯皮里亞市市副檢察官(Deputy City attorney/prosecutor with the City of Hesperia)、執業律師鄭博仁。

    (一)鄭博仁說,傳言指稱的內容應該是2014年通過的加州47號公投法案提案(California Proposition 47 (2014)),而46號提案內容為醫療過失責任等修法倡議,與竊盜、搶劫等犯罪無關。

    (二)童光輝說,加州2014年46號提案,與傳言所稱的竊盜、搶劫等無關。

    (三)查核中心以關鍵字「California Proposition 46」搜尋,找到加州官方選民資訊指南網站。根據此網站,2014年加州46號提案為「對醫生進行用藥與酒精測試、醫療過失訴訟之倡議法規」(Drug and Alcohol Testing Of Doctors. Medical Negligence Lawsuits. Initiative Statute.)。

    爭議點二、傳言稱修法後,「將950美元以內的竊盜和搶劫修改為無罪」,是否屬實?

    (一)童光輝表示,2014年加州47號提案是一項公民投票通過的法案倡議,旨在將特定非暴力犯罪與持有毒品罪降為輕罪(misdemeanor),輕罪的處罰為一年以下刑期、社區服務等。傳言提及價值950美元以下的竊盜,在47號提案生效後,改為輕罪,不過,如果罪犯已有重罪前科(例如強暴、殺人等),將不適用於2014年加州47號提案。

    童光輝指出,搶劫屬於暴力犯罪,是重罪(felony),因此搶劫的量刑並不在2014年加州47號提案的改革範圍內,無論搶劫金額多少,都不會被判為輕罪或無罪。

    他舉例,如果竊盜犯打破車窗行竊,這屬於竊盜,屬於非暴力犯罪;但如果駕駛在車上,犯人持槍威脅行搶,這就是搶劫,是暴力犯罪。

    童光輝說,重罪不只刑罰較重,另因加州有「三振出局法」,如果行為人曾犯下三次重罪,會被判終身監禁。

    (二)鄭博仁表示,2014年加州第47號提案的投票標題為「刑事判決 輕罪處罰 倡議規約」(Criminal Sentences. Misdemeanor Penalties. Initiative Statute.), 支持者將其稱為《安全社區和學校法》(The Safe Neighborhoods and Schools Act)。該提案將非暴力犯罪,從重罪改為輕罪,包括入店行竊、偽造支票、持有毒品等。但該提案將涉及金額950美元以上的犯罪、有暴力或性犯罪記錄的犯罪分子列為例外。

    鄭博仁補充,2014年加州第47號提案實施後,允許溯及既往,已被監禁的犯罪者可請求重判;此提案同時要求將該舉措所節省的經費,用於預防學生逃學和輟學、受害者服務、心理健康和藥物濫用治療,以及其他保障罪犯出獄和入獄的計劃。

    (三)查核中心以關鍵字「California $950」搜尋,找到《Ballotpedia》對「2014年加州47號提案」的介紹。

    《Ballotpedia》是由非營利組織露西.伯恩斯研究所(Lucy Burns Institute)贊助成立的美國政治與選舉百科全書。根據《Ballotpedia》,2014年加州47號提案為「減少某些犯罪刑罰倡議」(Reduced Penalties for Some Crimes Initiative),這是一項主張修改州法規的公投提案,提案的主要內容是將特定罪行的降為輕罪,這些罪行包涵毒品持有與一些非暴力犯罪,其中包括總價小於950美元的入店行竊與盜竊、收受價值小於950美元的贓物、偽造票據或開空頭支票(支票價值小於950美元)等等。2014年11月4日,47號提案以59.61%的得票率(4,238,156票)通過。

    《Ballotpedia》同時說明47號提案的後續發展,在2020年11月3日進行的加州第20號公投提案,便是主張改變包含2014年加州47號提案在內的三項法規,以將特定罪行提升為重罪,不過該2020年加州20號提案獲得61.79%的不同意票(10,037,057票),並未通過。

    (四)查核中心進一步檢索,找到加州法院網站對2014年加州47號提案說明。

    根據加州法院網站,加州47號提案又被稱為《安全社區與學校法》,這項法案將特定非暴力罪行和毒品持有降為輕罪,其中,特定非暴力罪行包括贓物價值小於950美元的入店行竊與小型竊盜、影響金額小於950美元的偽造票據與空頭支票、擁有贓物、小型竊盜再犯等等。

    綜合以上,傳言敘述的法案內容應為2014年加州47號提案,並非46號。47號提案不是讓950美元以下的竊盜無罪,而是降為輕罪;至於搶劫屬於暴力犯罪,仍為重罪,並不在47號提案修法範圍。

    結論
    一、網傳訊息指稱的法案應為2014年通過的加州47號公投提案,而非46號。

    二、加州47號提案通過後,涉及950美元以下的竊盜案被降為輕罪,並非傳言所稱的無罪。

    三、搶劫屬於暴力犯罪,屬於重罪,其量刑並不在2014年加州47號提案的改革範圍內。

    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