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大家要公道少少,人同自己背景相近嘅人共情好合理啫
當年爆武肺支那人咪一樣擺撐警共匪李文亮上神檯 :golden-agree:
位於觀塘工廈「駱駝漆大廈第3座」的食肆「光榮米線」早前被地政總署違契經營要求停業,位於工廈內的多間食肆亦遭當局派員巡查,外界為此關注在工廈經營的食肆等其他行業經營空間。發展局在社交專頁發交,重申局方有明確政策,在保障公眾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善用工廈。
按2018年推出的活化工廈政策,早年落成只作工業用途的舊式工廈,防火設備一般未有顧及非工業活動可能引來的公眾人流,其業主如一致同意,可申請重建或整幢改裝工廈,並受惠於放寬地積比、標準地價或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等措施,從而徹底改變用途並更新工廈內的裝置。
至於未有計劃重建或改裝的工廈,政府亦作出了酌情安排,容許工業用途和某些非工業用途並存,主要條件之一是該等非工業用途必須屬不吸引公眾人流的性質(例如工作室)。 如果屬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及創新科技的指明用途(例如藝術工作室、設計辦公室、研究所等),更在指明期限無須作出申請便獲地契豁免許可。
至於在其他情況下,地政總署一直按「風險為本」原則對工廈違契情況作出執管,這是基於公眾安全及公平營商兩方面考慮。在公眾安全方面,工廈的消防設備及走火設施並不預期用於應對一般商業活動。當違契用途引來公眾進出工廈單位(例如食肆、學習中心、商店等),他們並不熟悉工廈環境,也未必懂得如何逃生,如發生火警將十分危險,指社會切勿忘記過往工廈火警事故帶來的慘痛教訓,應引以為鑑。而每當有這類不幸事故發生,輿論都會要求政府加強執管,故此政府有責任秉持保障公眾安全為先的宗旨。
至於公平營商方面,違反地契及其他法例(例如食肆牌照要求)的業務沒有按機制申請地契豁免和適用牌照及繳付相關費用,自然能以較低成本經營,對於同行業的其他循規經營者顯然是不公平。
發展局強調,地政總署會繼續按照部門政策及工作優次,對違反地契的個案採取執管行動,並按「風險為本」原則,率先處理涉及對公眾安全構成潛在風險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