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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有提高港人來臺居留定居門檻等文章,內容偏頗不實,刻意模糊焦點,特予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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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委員會
【陸委會:有關近期有網友於社群上發表政府提高港人來臺居留定居門檻等文章,內容偏頗不實,刻意模糊焦點,特予澄清】
針對近期有網友於社群上發表文章,指稱政府拉高港人居留定居門檻、濫用國安理由駁回申請案等,並非事實,大陸委員會嚴正澄清如下:
一、政府撐香港之決心不變,但撐香港不等於政府即應漠視或容忍實務亂象及脫法行為,不應刻意模糊焦點
近年主管機關屢屢發現港澳居民居留定居申請案亂象叢生,甚至有移民公司操作假造之痕跡,如投資案件,同一地址設立上百家公司、提交假性商業契約及單據、設立紙上公司輪流投資;專業移民所從事志工活動之機構、報讀線上之課程及文件體例均相當雷同;甚至尚有不少取得身分後即行撤減資,或旋即返港生活,因此為解決實務亂象,相關機關依規定強化審查,目的並非提高門檻。部分文章中提及之案例與移民公司不當操作有關,本會已請主管機關應加強管理並適時公布不肖業者名單,避免港人所託非人,並誤解我政府作為。
二、所有申請案悉依法規及審查標準處理,對具涉陸因素案件強化審查密度,但絕無濫用國安理由駁回申請案
109年8月修法增列「原為中國大陸人民以及現(曾)任職中國大陸黨政軍之港澳居民,申請來臺居留、定居時須經跨部會之聯合審查」,係為防範中共對我社會進行滲透,爰對具涉陸因素者強化審查密度,只要審核無國安疑慮且無不予許可之情事,仍會予以許可,並無濫用國安理由駁回申請案之情形。惟較早期假投資真移民案件,主管機關處分理由僅引法定不予許可事由如原為大陸地區人民、有國安疑慮等,未盡然述及其真正不予許可原因,本會已協調主管機關應明確揭示不予許可之理由,以免遭部分申請者刻意斷章取義模糊焦點,造成外界誤解。
三、近年港人居留、定居許可人數穩定成長
近3年港人來臺居留許可108年5,858人,109年10,813人,110年11,173人;定居許可108年1,474人,109年1,576人,110年1,685人,整體呈現成長趨勢。有文章指稱「一百位香港教友移民來臺,沒有任何一個成功拿到身分證」,該論述並無具體佐證資料,且居留及定居本屬不同階段,居留須滿一定期間且符合法定條件始得申請定居,本會建議相關論述應核實,不宜散布錯假言論,造成外界誤解。
四、政府持續推出具體措施,提供港人最實際的支持與協助
為彰顯政府維護普世價值、支持港人爭取自由民主之決心,政府也持續通盤檢討法規,以制度性之機制給予香港人最實際的支持與協助,例如去年政府已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協助香港專業人才來臺發展;今年4月25日修正發布「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開放不具居留身分之港澳高中生來臺升學。今年6月13日修正發布「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增列尋職及在臺修讀碩博士就學期間得折抵居留期間等規定。
五、妥適處理人道援助案件,協助在臺安心生活
針對港人人道援助的求助個案,政府相關機關已依據港澳條例第18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5條,並參照國際做法及考量香港情勢,共同訂定明確、嚴謹之初審及專案審查標準。政府對所有申請援助案件均根據前開規定,審酌個案安全與自由受緊急危害之程度、需給予援助之必要性,作成適當決定,報請行政院專案處理,對個案皆已妥適處理,協助渠等就學、就業,在臺安心生活。
六、本會也呼籲不應散布或傳播不實的假訊息,以免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並成為境外敵對勢力對臺灣進行認知戰之工具及媒介。 -
這些文章背後都有親中勢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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