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高層涉偕夫超市盜竊 供稱遭警誤導招認 控方質疑以被告學識「點解肯認」


  • 2022 年 4 月,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被指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在黃埔花園永旺百貨偷刺身、蜜瓜等食物,價值逾 1,600 元。兩人否認盜竊罪,案件周四(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辯方指兩名被告被警員誤導,反對兩人的招認口供及錄影會面呈堂,莊慧敏就此出庭作供。

    莊慧敏供稱,曾向警員表示盜竊是誤會,但警員向她與丈夫表示,盜竊不需要留案底,最多只是罰款,因此兩人聽從對方指示,承認一時貪心偷食物。控方質疑,「你係一個醫生,小、中、大學喺香港讀,一時貪心點解你會肯認?變成你係有心偷㗎喎?」莊表示,是否留案底對她很重要,當時亦相信警員,「佢講乜咪乜囉,咪跟佢做囉」。裁判官梁雅忻押後案件至 2 月 9 日,就被告招認口供等可否呈堂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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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方為外聘大律師李倩文,兩名被告分別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及大律師布喜后代表。辯方反對兩名被告招認口供及錄影會面呈堂,指兩人受警員誤導、非自願地作出招認,女被告莊慧敏今日就此爭議出庭作供。

    莊慧敏供稱,她在醫管局工作了 22 年,現時任職總行政經理。案發當日,她與丈夫、首被告趙名宇到黃埔 Aeon 購物,其後被超市保安截停及帶到保安室。警方到場翻看閉路電視片段,警員鍾兆偉向兩人表示,「無嘟機即係偷,要帶你哋返警署」。莊慧敏稱:「我無意嘅、有啲誤會,Intentional(有意圖)同 non international(沒有意圖)有無分別?」鍾稱「無意都係偷」。

    她解釋,在保安提醒下,已知道有些物品未「嘟機」,認為或是物品太多而分心,要求保安讓他們查看閉路電視片段。保安表示「揸唔到主意」,要通知主管到場處理,但主管最終沒有現身,反而是警員到場處理。她再次要求查看閉路片段不果,指警員稱「阿 sir 睇緊」。警員鍾兆偉其後在警車上拘捕及警誡兩人,並要求他們關閉手機。

    莊慧敏在控方盤問下,否認警誡稱「呢 10 樣嘢係偷嚟自己食」,又指偵緝警員孔憲浩在警署表示盜竊是小事,不需要坐牢及留案底,最多只是罰款。她指當時聞言與丈夫商量,均認為警員說法合理,「我哋無心(偷)㗎嘛,都有啲道理咪信咗佢」。

    她指,孔憲浩向他們示範如何錄口供,要求兩人交代時、地、人及動機,故兩人聽從指示,承認一時貪心偷食物。控方詢問,為何兩人沒有懷疑警方提出的動機;莊稱配合警方完成所有程序。控方質疑,莊飽讀專業知識,「你係一個醫生,小、中、大學喺香港讀,一時貪心點解你會肯認?變成你係有心偷㗎喎?」莊表示是否留案底對她很重要,當時亦相信警員,「佢講乜咪乜囉,咪跟佢做囉」。

    控方指,莊在醫管局工作,會知道醫生給病人簽署表格時,須確保對方知道其所承擔的風險,若病人不明白,醫生亦要協助對方理解,質疑「警察畀份嘢你簽,莊醫生你二話不說、一眼都唔睇即簽?」莊認為本案情況與醫學不同,「最關心搞掂晒啲嘢、快啲走」。

    控方指,根據兩名被告的背景、學識及人生經歷,若兩人盜竊屬誤會,「無可能唔將『無心偷』向警員講」,又質疑警員會否在其他同袍面前,「膽大包天教兩名被告點樣妨礙司法公正」,認為法庭不應接納被告供詞。

    辯方則指,法庭要考慮兩人首次被捕的心態,指警員是執法人員,被告亦描述警員當時態度友善、平和,因此他們相信警員的說法並非毫無道理,亦是人之常情。辯方又指,就算兩名被告學歷、社會地位多高,但兩人羈押在警署,與外界斷絕聯絡,「變得幾咁渺小同脆弱」。

    被告依次為趙名宇(47 歲)、莊慧敏(48 歲),均報稱醫生,被控一項盜竊罪,指兩人於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紅磡黃埔花園青樺苑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一包雞,總值 1,632.8 港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KCCC1147/2022